新华网布鲁塞尔12月19日电(记者刘黎)荷兰邮政电信监管局日前宣布,两名荷兰人和他们经营的3家公司因通过互联网大规模传播广告软件和间谍软件,被处以100万欧元(1欧元约合1.4美元)的罚款。
据荷兰《金融日报》19日报道,这是欧洲监管部门首次对传播此类病毒软件的行为处以罚款。
据调查,上述两人在2005年10月至2006年11月间经营“美元收入”等公司,向荷兰国内外的2200万台电脑传播了广告软件和间谍软件,并以此谋利。广告软件会在受感染电脑上不断弹出各种广告框,内容从推荐色情网站、手机铃声到为公司做宣传,不一而足。间谍软件则潜伏在受感染电脑中,跟踪并汇报其使用者的上网情况。
这两人的做法通常是以假链接作为诱饵,让人误以为点击后可以访问某网站或下载某明星的短片,然而一旦点击,两种恶意软件就会被悄悄安装到相应电脑上,而且无法删除。此外,他们还通过俄罗斯、新西兰等地的黑客所控制的电脑网络大规模传播这些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