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经适房实施办法出台
廉租房经适房实施办法昨日正式出台实施,将对经适房住户不定期抽查
廉租房租购条件
家庭资产不超73148元
经适房租购条件
家庭资产不超109722元
新快报讯 (记者 谢蔓 实习生 仝逍遥)昨天,广州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实施办法,本月18日经市长张广宁签发后,正式由市国土房管局公布出台。
据了解,两个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9月21日在网上进行了10天的公示,意见稿中规定家庭(以一人家庭计算)总资产净值限额分别为7万元和11万元,而正式公布的两个《实施办法(试行)》则明确将廉租房和经适房的资产限额分别确定为低于收入标准18287元的4倍和6倍,即分别为73148元和109722元。
实施办法规定,对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实行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查,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实行每隔2年定期年审制度,确保政府住房保障真正落实到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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