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国政府提出改革离婚制度,简化离婚程序,主张“夫妻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的只须在公证人面前办理离婚手续,不需到法院接受法官审理、判决”。但法国政府这一设想引起了律师们的不满,认为“不能让公证人分享律师的权力”,“离婚不能没有律师、法官的介入”。
同时这项改革计划也在法国民众中引起不少争议。
萨科齐提议又惹争议
法国总统萨科齐上周提出了80条简化行政司法机构条款,而离婚制度改革就是其中的一条。该条款规定:“夫妻双方在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只须在公证人面前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不需到法院解决离婚纷争”。萨科齐解释说,这么做是为了精简庞大的行政机构,提高效率,减少开支。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法国政府提出要减少370个裁判所,相应地大量减少司法部的业务量。但仅2002年到2004年之间,法国民事诉讼就增加了17%、行政诉讼增加了21%,如何减少司法部的业务量呢?预算部长沃尔特提出,要用“最简单、最快和给公务员带来最小震动”的方法来精简机构、削减行政支出。于是在该思路指导下,法国政府决定在司法领域进行离婚程序的改革,这样不但能精简机构,节约开支,而且能让“法官们能够把精力放在复杂的重大案件”上。
法国离婚太复杂
根据法国法律中有关离婚的现行规定,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还必须经过法官开庭一次才能取得离婚证,而提出离婚到开庭审理最短也要两个月;如果涉及财产问题,第一次开庭要等到公证人做出财产分配计划后才能进行,一般时间不会短。另外,如果法官在第一次开庭时认为离婚协议对子女或对夫妻中的任一方的权利保护不够,法官可能不批准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在修正离婚协议之后6个月内,通过律师重新向法院递交离婚协议,时间也会相应拉长很多。在此期间,当事人还需不停地和律师约谈,所以离婚不但要花费人力、财力,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如果萨科齐的改革设想变成现实,则可以大大简化法国夫妻离婚的程序,他们只需当着公证人签署离婚协议书即可,而且费用比聘请律师的费用要少得多,目前聘请一位离婚事务律师的费用在1000欧元到4000欧元之间。如果此后离婚双方产生纠纷,仍然可以到法庭起诉。
改革引来众说纷纭
消息传出,公证人员都认为这是政府作出的一项符合现实、方便民众、合乎逻辑的决定,然而,从此就要失去一大收入来源的律师们却大为不满,他们认为只有律师和法官才是唯一具备维护公证、保护弱者能力的人。
那么已经习惯由法官开庭来处理离婚事件的法国人在没有律师、法官的条件下能够顺利离婚吗?法国人也是见仁见智。一名男子认为完全可行。他还举出自己的例子说,自己就是7年前离婚的,尽管他和妻子没有什么纷争,仍然在律师和法庭中耗尽了精力。
而同时,另一些人则对这一决定表示反对,认为离婚应该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律师作为理智的局外人会给当事人很多及时的建议,会消除离婚的后患,很多当事人认为问题已经了解,其实远远不是如此。律师在离婚中起的作用很大,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才能给孩子们最好的保障,而且在离婚案件中,法律是可以保护弱者的。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