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 台北消息:前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因被控2005年间诽谤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日前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减为有期徒刑2个月。
据岛内媒体报道,前民进党秘书长李逸洋和前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2005年批评宋楚瑜在申报退休年资时严重违规,并称其为“A钱高手”。
宋楚瑜不满并起诉两人,各求偿1元新台币,并要求两人在媒体刊登道歉启事。
去年3月,台北地院以“犯罪嫌疑不足”为由驳回宋楚瑜自诉。宋楚瑜不服并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去年5月间裁定原裁定撤销,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审。
台北地院本月20日宣布判处郑文灿有期徒刑4个月,减为有期徒刑2个月,如交罚金则以每天900元新台币折算;李逸洋则被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