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论述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时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同时提出,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城乡基层管理面临许多新课题新挑战。一方面,城乡社区已成为各类社会群体人员的聚合点,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呈多发趋势;另一方面,基层群众自主管理和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城乡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存在诸多不适应不符合问题。面对新课题新挑战,传统的城乡基层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完善和健全,需要确立新型城乡基层治理模式。由侧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转变,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由侧重外部约束向外部约束与居民自治相结合转变,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由条线的、单向的管理运行机制向网格的、互动的基层治理运行机制转变,强化社会自治功能。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是形成新型城乡基层治理模式的重要标志。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是新形势下发展基层民主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基层机构改革、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客观要求,因而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目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层民主和基层管理涉及多方面、多领域、多部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规范有序的城乡社区基层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的职责和权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活动。加强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方式,着力推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区卫生、群众文化、社会治安、纠纷调处和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的财力保障机制。三是完善城乡居民自治制度。修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健全民主管理和公开办事制度,实行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办。规范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政府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要是指导、协调、服务和帮助。对政府延伸的工作任务,要建立有效的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制度,减轻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负担。四是把城乡社区的各类组织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培育发展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服务组织。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发挥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物业服务机构等组织的积极作用。发展社区工作者队伍,广泛开展基层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实现社区工作专业化、社会化。(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