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理由:他是从农村贫困家庭走出来的检察干警,自上大学起,他就一直在默默资助一位与他素不相识的陕北贫困学生,13年来从未间断。他的资助和鼓励让一个农村贫困家庭充分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看到了未来与希望。 “爱心桥”在两个学生之间悄悄搭建 1994年3月,刘有仁在西北政法学院(即现在的西北政法大学)读大一。当时学校正面向对口扶持点——陕西省子长县开展希望工程,号召全体师生奉献爱心。从宣传材料上刘有仁了解到,子长县是革命老区,经济落后,有不少生活十分贫困的农民家庭。
作为从农村出来的孩子,刘有仁从小就知道农村生活的艰辛。在捐款之余,刘有仁想,是否可以通过“手拉手”的帮扶活动,直接资助一个小学生读书。
由于自己的家境本来就不好,刘有仁担心别人不好理解,于是他悄悄地直接给子长县希望工程办公室写信,要求他们为自己物色一个家境贫寒、小学三年级以下、学习成绩优异的男生作为资助对象。刘有仁当时的想法是,在大学阶段,只要自己省吃俭用,并适当勤工俭学,可以省出一些钱来资助一个小学生的学业,同时又不会给自己父母增加负担;等到那孩子上初中之后,虽然学杂费、生活费等会有大幅度的增加,但那时自己已经参加工作,有了固定的经济收入,只要节俭一点,是可以继续帮助对方上完大学的。
就这样,1994年4月的一天,刘有仁收到了子长县红彦希望小学韩鑫的来信,从此“爱心桥”在两个陌生学生之间悄悄地搭建起来。
13年,爱心资助从未间断 刘有仁的老家在湖南省新化县金凤乡一个偏远、贫困的小山村。在家中,他排行老二,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因家境艰难等原因,姐姐小学尚未毕业即辍学。父母和姐姐含辛茹苦,供刘有仁和弟弟妹妹三人上学。1993年,刘有仁考入了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而就在他大学毕业前后,他的妹妹弟弟也相继考上大学,家里当时负债4万余元。
大学四年,刘有仁一直过着最节省的生活。从大一到大四,他一套黑西装穿到底,在食堂吃饭也吃得很简单,从没有人见他出去“下馆子”。四年来,他基本上是半工半读,一边争分夺秒地读书,一边打工挣学费;至于什么花前月下、什么游山玩水都被他视为“免修课”。为了自勉,刘有仁还特地在床头挂起了一副对联,写着“书山由我静,情海任人忙”。
1997年,大学毕业后,刘有仁被分配到湖南省检察院。有了工资收入后,他主动负担起韩鑫家里更多的学费,同时承担了自己弟弟妹妹的全部学习和生活费用,而他自己的生活依然那么简朴。
从1994年至今,刘有仁在每学期的开学前夕,都会按时将学杂费等寄给韩鑫,从未耽误过;每年年底,他还给韩鑫汇点钱以备过年之用;平时,他也会不定时地寄点生活费给韩鑫。据韩鑫的母亲冯玲香介绍,在刘有仁毕业之后、韩鑫上大学之前,刘有仁寄给韩鑫的钱其实已经超过了她家三个孩子所需的学费。13年中,刘有仁给她们全家的经济支持累计达3万余元。
“苦难,是生命中的玫瑰” 刘有仁曾发表的一篇散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我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是一位从苦难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我一向信奉自己的一句话:"我们既然选择了黎明,也就选择了黑暗;人类执著地追求幸福,也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有勇气随时准备承受生活的苦难——苦难,是生命中的玫瑰!"”正是这种对生活、对苦难的深刻体会,支撑着刘有仁艰苦求学的同时,不忘帮助别人;而他的信念、他的爱心也潜移默化地感染着被他帮助的人。
“我们的有仁哥哥”,这是韩鑫三兄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13年来,韩鑫全家与刘有仁保持了纯真的友谊和良好的互动。
刘有仁经常去书市选购一些书籍和笔记本之类的学习用品寄给韩鑫及他的两个妹妹,常与他们通信、打电话,适时对他们的学习提供一些参考意见,从精神上支持、鼓励他们全家去勇敢面对生活的困难。韩鑫三兄妹也从没有向刘有仁提出过任何“要求”,相反,他们总是体谅“有仁哥哥”的难处,经常主动给他写信,告诉他学习、生活情况,与他进行真诚的交流。
自从成为刘有仁的资助对象后,韩鑫就立志要考“有仁哥哥”读过的学校。2005年,韩鑫如愿以偿,也考取了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他的愿望是,大学毕业后尽快找到工作,为母亲和“有仁哥哥”减轻点负担,然后资助妹妹们读下去。图为刘有仁(中)与韩鑫(右二)及其家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