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体报道称本市将对明年1月1日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相关细则。对此说法,市政府法制办予以否认。
该报道称,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涉及到劳动保障的问题,市法制办是有权限制定实施细则的”,并且“会根据带薪休假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考虑制定本市带薪休假的细则事宜,内容主要根据本市的地方性特点来进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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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表示:“没有这样的考虑,北京市近期都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明年的立法计划中也没有纳入这个内容。”(记者郭爱娣)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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