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自曝学术“家丑”
校方:大学是“社会的良心”,反对科研中弄虚作假
近年,社会上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严重影响到做学问乃至做人的风气。今天上午,复旦大学正式对外通报了今年5月以来,该校学术规范委员会收到的三起学术违规举报事件的处理结果。
事件一 教授“著书抄袭”被停止续聘
5月8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语学院某教师举报,由复旦外文学院教授陆某主编,数位青年教师参编的《研究生英语论文及应用文写作》存在严重抄袭现象。
9月底,复旦将陆教授与几位青年教师在所编教材中严重抄袭国外公开出版的书籍的事实已调查清楚,认为陆教授应负主要责任,其他几位教师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于陆教授已到退休年龄,建议外文学院不再续聘。同时将此事通报研究生院和出版社,建议出版社将存书销毁,已发行的尽可能收回;建议研究生院撤消该教材,并对陆教授申报的课题(包括资助的经费)追加处理。
对其余四人,建议外文学院根据他们所犯错误和认识程度作出必要处理。他们中正在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会同该校研究生院作出相应处理。
事件二 窃用他人实验图片被取消证书
7月中旬,互联网上出现一篇题为“发生在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界的‘黄禹锡造假事件’”的匿名信,举报复旦五官科医院教授迟某在某杂志上发表的一实验结果中的图片涉及造假、剽窃。不久,复旦大学纪委等有关方面收到内容相同的匿名举报信。
经查,信中涉及的“造假、剽窃”文章的第一作者是刘某,于2004至2006年期间在复旦五官科医院做博士后,该文章的通讯作者是五官科医院耳鼻喉科教授迟某,当时是刘的博士后工作指导教师。刘某承认被举报文章的设计和实验是他在郑州读博士生期间的部分工作,到五官科医院做博士后以后,为了便于将这部分工作作为成果发表,窃用他人部分图片来说明观点,并写上了文章受到国家科技项目的资助,文章的其他作者(包括迟教授)对其剽窃行为并不知道。
9月上旬,五官科医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对该事件的处理:该论文的抄袭是刘某个人行为,取消并收回刘某博士后出站证书,迟教授负有把关不严的责任,停招博士后两年。
事件三 抄袭他人论文28处被开除学籍
8月中旬,新语丝网站出现复旦信息学院叶某、顾某两篇论文涉嫌抄袭的帖文;不久,学校收到信息学院退休教师发来的实名举报信件,称叶某先将英文形式的论文在国际会议上发表,然后将其以中文形式发表在中文期刊上,实质是同一篇论文的内容,部分内容涉嫌抄袭自他人。
接到举报后,学校经过对三篇论文的细致比对,发现有28处和两张图片涉嫌明显抄袭。
据悉,叶某是顾教授的博士生,他作为主要责任人,学校建议做出开除其研究生学籍的处理;导师顾教授在叶某抄袭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建议研究生院暂停顾教授二年内招收研究生资格,并建议同意顾教授辞去信息学院副院长职务的请求。
■校方表示 大学是“社会的良心”
据悉,复旦将把这三个处理通告公布在校园网上,旨在强调学术规范、严肃学术纪律,表明复旦对于经核实的学术违规事件坚决予以处理的决心;向全社会倡导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学风严谨的优良风气;反对在科学研究中沽名钓誉、弄虚作假。
复旦方面表示,大学是“社会的良心”,高等学校是人才培养和学术创新的重要基地。规范师生的学术行为,加强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对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晚报记者张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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