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的个税起征点,始于1980年,终于2005年。那25年间,对这个标准太低的个税起征点声讨,一波一波。而在2005年个税起征点被调整到1600元的时候,仍有许多人认为,这个起征点还是太低了,不能稳定更长的时间。
现在,强大的民意再次显示,以月收入16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绝对不是公众的“心理底线”了。日前一项大型调查表明,有97.0%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与此同时,有同样比例的人期待能将其调高。
也许有人会问,个税起征点最合理的数字应该是多少?这注定将是一个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答案。但是,公众绝对一边倒要求调高个税起征点,却透露了一个强大的信号,那就是,如此低的个税起征点,有悖于个税以公平为目标的二次分配本义,正在加深公众的相对剥夺感,成为一种民生负累。而让民生问题随着民意产生律动来重新确定一个合理平衡的个税起征点,应该成为政府行政的应有之义。
97.0%的民意,这里面凝聚着有着谁也无法轻忽的重量。事实上,这样的民意,也是真实可感的。月收入1600元,在今天,还能带来有质量的生活吗?想到房价高企,想到医疗、教育压在肩头的沉重,想到物价飞涨,生活成本飙升,相信无数人都会黯然摇头。要知道,1600元,早在前两年,这个数字就在许多城市的月平均工资之下了。
也就是说,以月收入16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实际上已是触动无数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了。个税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人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不应征税。这样的个税起征点标准,无疑正在形成对中低收入者的掣肘,不利于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和财富积累,偏离了征收个税的初衷。
诚然,个税征收的目的之一,是保证政府税收来源,供公共财政使用。但是,除此之外,个税征收,还必须要体现政府的对低收入者的关怀,同时来实现一定程度的藏富于民,并且借此来调整社会收入差距,来求得二次分配的公平合理。而现在的个税起征点,对低收入者而言,不是低税率与免税负,自然就成为负担而不是关怀;对所谓的“中产阶层”来说,同样形成压制,不利于他们的财富积累,无益于合理的社会结构的形成。更何况,与中低收入阶层成为纳税主体形成强烈反差的是,真正的富人却存在严重的避税现象。
个税起征点关乎社会公平。正是因为当前个税起征点偏离社会财富公平合理分配的制度初衷,才会在无数公众内心产生强大的剥夺感,滋生强烈的民生焦虑。这样的个税起征点失去普遍的民意基础,有97.0%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表达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诉求,也就不难理解了。(单士兵)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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