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窦红梅)
为改善首都大气质量,本市元旦起将实行新的机动车燃油地方标准,在国内率先销售符合国Ⅳ标准的清洁燃油。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2008年1月1日零时起,工商部门要求全市成品油批发企业、加油站必须向机动车燃油市场和过往车辆提供国Ⅳ标准的机动车燃油,但允许企业从1月1日至2月29日有两个月的国Ⅳ油“自然置换期”。
“成品油批发企业彻底清理油库一是时间长,二是技术操作难度大,三是具备一定危险性。”市工商局重要商品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再加上明年元旦零时起,本市1000余座加油站与90余家批发企业的油罐不可能一次性更换完毕。因此,为了保障置换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工商部门允许新标准机动车燃油采取自然置换方式,即成品油批发企业和加油站将原有的京标B油用到“库底”时,就加入国Ⅳ油,这样反复数次,便可完成自然置换。
家庭及单位用车等也可采取这种自然置换方式,“分段加油不会对车辆本身造成任何损害。”据有关专家介绍,开车人不必将原有的京标B成品油用尽,就可以在油箱中直接加入新的国Ⅳ标准燃油,反复几次完成置换。RJ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