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撞破铁门闯入小区伤人》追踪
民警昨驻守邮科院家属区加强防范律师称伤者可索赔 本报讯 (记者 沈右荣 孙明 实习生 李国凤 殷玮颀)本报前日报道了一头野猪夜闯武汉邮科院家属区并伤人的消息。昨日,记者再次前往邮科院探访,附近居民黄爱华称,继22日凌晨小区发现野猪后,前日清早再次看到野猪身影。
附近居民目前担心再次发生野猪伤人事件,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能够将伤人野猪捕获。
前日清晨“野猪”再现小区 黄爱华女士是武汉邮科院家属区里的家政服务人员。昨日上午,她告诉记者,前日早上6时30分许,她在29栋家属楼的4楼做家政,那时天还没大亮。她偶而透过窗户向楼下看了一眼,见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树下跳了出来,有一米多高。她仔细一看,只见那东西两眼隐隐冒出绿光,一闪一闪的,在草地上一路小跳着沿着草地边的矮树丛跑,非常谨慎。徘徊一会后,那个黑家伙就从矮树丛边消失了。黄女士认为,这个动物很可能就是那头野猪。
得知“野猪”再现居民区后,当地居民颇为担忧,呼吁相关部门应引起重视。
昨日,记者连线关山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称,该所已于昨日安排民警驻守邮科院小区,切实保障居民的人身安全,在野猪事件没有水落石出之前不会撤离。
伤者:野猪伤人,谁赔偿? 昨悉,被野猪撞伤的曹鸿雁伤势已经稳定,但是面对突如其来的高额医药费,小曹很郁闷:我的医药费该向谁索赔?小曹介绍,目前,他已支付医药费3000多元。而他在外打工的月收入只有700元。
伤人事件发生后,摄影室老板刘先生称,小曹在跟随自己打工已经十多年,都有感情了,医药费可以适当的垫付,但是自己也想知道,究竟有没有人来为此事负责,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帮助。
律师说法 可根据野猪的来源索赔 就小曹的赔偿问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安学昨表示,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此事件要根据野猪的来源确定赔偿责任人。
戴安学称,如果造成小曹受伤的野猪,是人工养殖的,那么野猪伤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就应当由养殖单位或个人负责;如果野猪是野生的,那么就要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对于野生动物伤害补偿的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赔偿。
专家提醒 遭遇野猪后,不可单独与之对抗,也不要用电筒等强光直射野猪,防止将其激怒。最好跑S形,朝小巷或转弯较多的地方跑,趁机将野猪甩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