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何闽旭在山东临沂受审。 |
安徽原副省长受贿841万受审
何闽旭庭上透露 “明知被查也未停止贪欲”
安徽原副省长何闽旭涉嫌受贿841万元案,12月5日在临沂市中级法院开审,审判地点安排在临沂市河东区法院能容纳100多人旁听的审判庭内。
何闽旭,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长、安徽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此前任安徽省池州市委书记,浙江省丽水地委书记等职。这些官衔,在平常人看来望尘莫及,但何闽旭逐一走过来,并且一路绿灯。
然而,何闽旭的官越做越大,思想却越来越麻痹。
旁听者人潮汹涌
8点15分。审判法庭里已经坐满了人。座次号从1排到了100。法院考虑到旁听秩序,严格限制了人数,对号入座。但旁听者依然人潮汹涌。
旁听者席上人们有的面色凝重;有的窃窃私语;有的泰然处之;有的左顾右盼。无论是哪种表情,在那个开庭在即的时刻,人们关注的焦点都离不开何闽旭。
当天何闽旭的家人一个都没有来。这是他提前交代好的:"不要来了,来了也是徒增悲伤。"
9点整。来自临沂市中级法院的主审法官、两名陪审员、4名公诉人和两名辩护人分别落座。
主审法官宣布:何闽旭受贿案现在开庭,带何闽旭到庭。
两扇厚重的法庭大门开启,两名人高马大的法警中间,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人走了进来。
何闽旭,一眼看上去,没什么特点。如果他走在大街上,那身深灰色的羽绒服和蓝色加着两道白边的运动裤,外加一副厚厚的泛着光圈的眼镜,再加上黑黝黝暗红的肤色,很多人会误以为他是个体育老师。
在池州越过雷池
9点10分,公诉人临沂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金庆开始宣读起诉书,共计16页,涉嫌受贿841万元。起诉书涉及他受贿始终离不开一个地方--安徽池州。
从今年3月开始,临沂市检察院根据山东省检察院的指派,提前介入了这宗高官受贿案。在4名公诉人之一、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王永胜看来,何闽旭是个比较聪明、有能力的人,"他思考问题的角度很独到,个性鲜明"。
何闽旭今年52岁,祖籍山东省沂水县,父母都是南下干部。他1971年1月参加工作,曾在部队服役,转业浙江后曾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丽水地委副书记、书记。
1998年12月,何闽旭被调至安徽工作,先后担任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一直到2005年任安徽省副省长。
了解何闽旭的人都知道,何闽旭到池州上任和别人不同。一到那里,他不是忙于喝上任酒和看堆积如山的材料。而是对池州的山山水水作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他得出的结论是,与富庶的浙江相比,池州太落后了。
从那个时候开始,何闽旭就暗下决心,要改变这一切。于是在不久之后,他就提出了池州要"工业强市,融入长三角"的发展战略。
为了把工作落实到行动上,他率先在安徽省搞了个对外"全面开放"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吸引外资。然而,"庙"建好了,"和尚"却不多,那个阶段,开发区门可罗雀,冷冷清清。于是,他又提出,"来到池州,便是池州人"的招商理念。
尽管这样,也没能给池州带来繁荣景象。
这个时候,何闽旭想到自己有在丽水任职多年的背景。在那里,他认识了很多有钱的大老板,不少人跟他还是不错的朋友,"如果能吸引他们来投资,开发区岂不就活了?"何闽旭被自己的想法打动了。
可是,要想吸引别人投资,就必须有优惠条件,而要做到条件优惠,首先就是放宽政策,政策放宽多少,文件不好规定,于是何闽旭的嘴巴就成了放宽的尺度。精明的商人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千方百计地讨好何闽旭,其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金钱贿赂。
在收钱方面,何闽旭从不手软。多者几百万,少则几万,甚至自己出国旅游、国内出行的住宿发票都让那些他曾给提供便利的人"报销"了。
十七次受贿环环相扣
虽然私下何闽旭没少搞钱权交易,但那几年他在池州用工作的“出色”掩盖了真相。再加上开发区建设和招商引资方面“卓有成效”,2005年6月17日,在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他被任命为省政府副省长,分管民政、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等,同时兼任池州市委书记。
10点20分,法官就17起受贿款进行调查。当公诉人称何闽旭从2002年至2004年4月为安徽和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获取153亩国有土地开发使用权和变更建设规划等事宜提供帮助,2002年9月至2006年3月,何闽旭17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王华(化名)给予的202万元时,何闽旭终于忍不住,微微打了一个寒战。
王华是伴随着何闽旭仕途起落的不多的几个见证人。他们一方面是秘密交往的搞钱权交易的高手,另一方面又是互相利用、相互依靠的蛀虫。
原来,在任安徽省副省长之前,何闽旭心中一直扣紧一个扣,他和王华算是老相识,那17次收钱的经历太长、太深刻。何闽旭依稀记得,早在2002年9月,他到池州任市委书记不久,便在杭州市的家中收了王华的2万元。至于做什么事情,不用说就是为行个方便。
何闽旭起初认为,那只是个小方便,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他没想到的是,有了这个第一次,接下去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2004年4月,他为王华争取到了153亩国有土地的开发使用权。
2005年前收的10次钱,最多的是5万元,看上去,似乎这些钱都是小恩小惠,并没有太大举动。但是,随着何闽旭的仕途越走越顺,越走越值得“依靠”,王华送的钱款也越来越高。
十七次给钱,十七次拿钱。何闽旭跟王华在一来一往中,形成了高度默契。
其实,到任安徽副省长的时候,何闽旭已经有所察觉,“听到一些关于我被调查的风声,我很警觉,但是并没有因此而停止我贪婪的欲望。”何闽旭终于开口。他歪着脸,不停地看法庭右侧墙上显示的多媒体的大屏幕。那上面,一桩桩罪行和一页页证据,一览无余。
2005年至2006年5月,何闽旭在担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为安徽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煤矿矿长王某的女儿工作调动事宜提供帮助,并承诺为王某晋升淮南矿业集团副总经理提供帮助。2005年六七月份和2006年3月,何闽旭2次向王某索取160万元。至此他的贪婪的胃口已经膨胀到连他自己都不能消化的地步。除了别人受贿,他也开始向别人索贿。
案发后曾产生轻生念头
11点10分。主审法官问:“何闽旭,公诉人指控的上述行为是不是事实?”何闽旭回答:“是。”“你对公诉人指控的第二十七起罪行有无异议?”“没有异议。”何闽旭的回答声音洪亮、干脆。
27起罪行,27次质证,27声回答。何闽旭都是“是”、“没有异议”。841万受贿款,伴随着何闽旭27次声音洪亮、干脆的肯定在那一时刻而变得格外“酸楚”。
27起罪行,任免文件、发票、企业账册、合同等书证;扣押款物清单;众多证人证言。再加上何闽旭自己的供述与辩解——28册的证据资料,被四名公诉人整理成16页的公诉书,在法庭上一一调查对证。
四位公诉人三个多小时的唇枪在法庭上缺少了舌战。所有的起诉,最后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有异议”。似乎更像老师和学生在课堂上对考卷的答案,准确无误。
开庭之前,记者便了解到,何闽旭在案发后曾经一度萎靡,产生轻生的念头,想一死了之。
王永胜处长说:“我们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比较消极。精神状态不大好,但随着我们一次次给他做工作,并让他相信,我们只是针对案情,并不针对他本人,于是开始相信我们,到最后发展到感谢和非常信任我们——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
12点半左右,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做宣判。原本预计五个小时的审讯时间其实只用了三个多小时。审讯如此顺利,何闽旭又让大家吃惊不小。
8年前已走到仕途悬崖边
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给何闽旭受贿案总结了三大特点。其中一点就是受贿手段隐蔽。并且,他在大量收受他人贿赂的同时,为了满足自己及特定关系人不断膨胀的私欲,公然利用自己的职权,向他认为可以拿出钱来的有关人员索取贿赂,甚至一次就向被索贿人索取百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现金,而这些被索贿人有的事先并没有向何闽旭提出什么要求,有的甚至相互不认识,只是通过朋友介绍说其是何副省长而已。
何闽旭在其索贿的同时,就已经想到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为了防备一旦东窗事发而不暴露自己,何闽旭早已给自己设好了脱身之路。一是索贿的同时写一张毫无意义的假借条或签一个掩盖真相的假协议。二是假借他人之手转收索贿款项。但事实总归是事实,何闽旭大肆索贿和有意掩盖其犯罪事实的行为,还是毫无保留地被揭露了出来,这些所谓的借条和借款协议与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一起,已经成为证实被告人罪行的有力证据。
法庭调查证据显示,何闽旭自1991年7月担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开始,就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请托人的钱财。随着时间推移,何闽旭的官越做越大,贪欲也越来越大,到其担任安徽省池州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后,更是肆无忌惮地大量收受他人财物。
何闽旭犯罪时间自1994年至2006年,长达12年。对行贿者所送财物,何闽旭都是不分彼此,来者不拒。有时甚至直接开口索贿,其胆量之大,令人难以置信。其实早在8年前,何闽旭就走到了仕途的悬崖边。那时,浙江省丽水地区发生了一起“贪官整清官”案件,“贪官”的后台正是时任丽水地委书记的何闽旭。遗憾的是,“贪官”受到了惩处,何闽旭却侥幸漏网,被交流到安徽省池州市任市委书记,而且在2005年6月因“招商引资成绩显著”升任安徽省副省长。
像何闽旭这样“边腐败边升官”的案例,近年来时有所闻,而东窗事发又往往“事出偶然”。这两种现象不禁引人思考。(据《方圆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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