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个税起征点应为三五千”
税务专家称起征点有继续调高空间,市民称“广深月入三千皆属低收入”
本报讯 (记者 罗斯丁)昨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许多委员和代表认为,草案中的2000元起征点仍然偏低,他们建议提高到3000元。
“广深月入三千刚过温饱线”
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度,广州市职工(不含番禺、花都、从化、增城两区两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了3027元,同比上涨7.3%.然而大部分市民都认为即使月入3000元,在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生活压力依然很大。“月入3000多元在广州、深圳都属于低收入人群,刚过温饱线,不需要为两餐烦忧。平时还要注意身体,千万别生病,否则没钱住院。更别提买楼供房娶老婆养小孩子了。”刘先生抱怨。
大学毕业已两年多的刘先生在一家物管公司工作,月薪3600元。每月要扣500多元的“四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缴100多元个税,领到手的工资大约是2900元。每个月租房、水电、网费等固定开支控制在1700-2000元之间,一个月只剩下1000元。“有时候还要给家乡的父母寄两三百元,如果还有朋友过来聚餐,基本上是‘月月清’了。现在,我和女朋友一起租房,她的收入跟我差不多。我们尽量控制花钱,把一个人的钱省下来作应急用,也为将来供楼准备首期。”
刘先生说:“这种存钱的速度永远跟不上楼价和物价的上涨速度。对于委员和代表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至3000元,我绝对赞成。到时候我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了,虽然一个月只是少出100多元,但也是一个好消息。”
起征点为三五千都是合理范围
对于许多委员和代表认为目前草案2000元的起征点仍然偏低,建议提高到3000元,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广东商学院副院长于海峰教授表示认同,并称“起征点为三五千都是合理范围”。由于今年的物价上涨非常迅猛,国家通过调整个税起征点减轻市民的负担。由于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税制,这就不得不考虑全国收入和物价的平均水平。2000元的起征点对于内地某些地区的人来说可能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对于珠三角地区还是太低了。
他建议起征点应该按照基本工资来作为一个衡量标准,比全面的平均工资高一些才算是最合理,还可以按照各地的消费水平来划分,沿海地区可以上浮20%,而其他一些地区可以下浮20%.个税的起征点不宜一刀切。“
个税起征点适宜动态调整
王宋大委员则表示,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过于频繁。“为了保证法律修改的严肃性,一届内一部法律不应修改多次。未来的金融和价格因素的走势难以精确预计,但是物价指数总是要上升的,国民收入总是要升高的,说不定下一届就要搞两三次修改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积斌亦透露,根据测算,两年后可能还会调整起征点。对此,很多市民希望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不要太频繁,能否一步到位?
于海峰个人认为,个税起征点适宜动态调整。个税起征点的调整要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物价指数变化、消费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这些因素是动态变化的,为此个税起征点亦适宜动态调整。“现在定为3000元是比较合理的,一年或者两年后可能又不管用了。但是现在就直接定为5000元,甚至更高,在几年后看是有前瞻性的,但对于明年而言又未必是适宜的。调整能循序渐进也不是坏事。”于海峰说,“此外,亦没有哪个部门或者权威能确认一步到位的‘位’该定在哪里合适。从发展的角度看,‘位’总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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