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手续费停收
元旦起执行,旨在提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
本报讯 (记者 方夷敏)继10月1日起暂停收取流动人员首次办理IC卡暂住证工本费(含使用期满换证费)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将免收房屋租赁手续费,以减轻屋主和流动人员的负担,提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
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介绍,广州自2008年1月1日起暂停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暂停收费后,各级相关管理部门的经费缺口,由该部门编入经费预算,分别报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在财政或出租屋管理专项经费中安排。
出租屋管理处处长赵洪表示,今年1-11月份,广州市新增33万多人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办证率偏低主要是因为登记手续麻烦,登记手续费过高等原因造成。免收手续费,将降低租赁登记门槛,提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有利于扩大出租屋管理的覆盖面,提高管理水平。
据了解,市物价局目前是根据宜低不宜高的原则,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出租房屋租赁手续费按租期长短向出租人收费,租期为半年以内(含半年)的每宗收30元;租期为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每宗收50元;租期为一年以上的每宗收80元。
据悉,在明年1月1日前进行登记备案的仍照80元/宗收取手续费,而针对流动人员收取的治安联防费和调配费是否也会停收则是下一步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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