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2月26日电(记者姚湜)吉林省政府说,吉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将于本月31日24时开始,全省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将接受普查。
据吉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林溪介绍,经过一年多的准备试点工作,12月31日24时,吉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将正式开始。
王林溪还说:“吉林省计划在2008年开展全面普查,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进行审核验收等。在2009年计划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发布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
根据已经开展的全省污染源普查对象清查工作结果,吉林省初步确定省内纳入污染源普查范围的工业污染源约5.4万户、生活污染源约10.8万户、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200余个。
吉林省将根据各类污染源的不同性质和特征分类普查,各类普查对象的普查内容有所不同。其中,工业污染源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原材料消耗情况,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