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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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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国Ⅲ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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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国Ⅱ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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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国Ⅱ标志 |
后年城市中心区将禁行黄标车
本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摄影报道)从2008年1月1日起,广州将对在用汽车全面实行环保标志管理,凡在本市登记的在用汽车都要在2008年12月31日前申领环保标志。从2009年上半年开始,没有环保标志的汽车不准上路,市中心区将禁行高排放的黄标车。下一步还将出台对外地车辆的排放管理措施。
据悉,环保标志设黄色和绿色两类,分别称为黄色标志和绿色标志,用于识别高、低排放汽车。
一年内完成首次核发
从2007年1月1日起,广州已在18个核发点对国Ⅲ标准汽车核发环保标志,至11月底已核发78895个环保标志,占登记在册的国Ⅲ汽车的一半左右。
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控制处处长李倬表示,在对国Ⅲ标准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的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用一年时间完成对在本市登记的汽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工作。到2009年初,初步建立我市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数据库。根据计划,到2009年上半年,没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将不能上路,并对高排放的黄标车实施限制区域、限制时段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为办好2010年“绿色亚运”创造良好条件。
此外,环保标志的有效期与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一致,黄色标志的有效期为6个月,国Ⅰ标志和国Ⅱ标志的有效期为1年,国Ⅲ标志的有效期为2年。环保标志有效期届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换发。
咨询电话83190024
目前不少车主对汽车尾气污染也深恶痛绝,因此对车辆贴环保标志表示很支持,之所以没贴,不知申领环保标志的具体办法和地点是一大原因。为此,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详细介绍了环保标志申领的程序,并公布了核发环保标志工作咨询投诉电话:83190024,车主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都可以拨打。
环保标志核发点共53个
环保标志核发点共设53个,其中44个设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管分所、综合办证中心,开展对所有汽车核发环保标志工作。9个设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开展对营运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环保标志核发点地址可登录“广州环境保护”网(网址:https://www.gzepb.gov.cn/)查询。
环保黄标和环保绿标核发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汽车核发黄色标志:2000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2001年10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2001年9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2003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汽车核发国Ⅰ标志:2000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2001年10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2001年9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2003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汽车核发国Ⅱ标志:2005年7月1日起登记的轻型汽车、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和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汽车核发国Ⅲ标志:2006年9月1日起登记的轻型汽车和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使用LPG的单燃料城市公共交通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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