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2月26日专电(林尧均)广西隆安县法院在调解跨省区市纠纷的过程中,主审法官利用QQ远程调解,避免了分别在重庆、湖南和桂林的几方当事人来回奔波,也节省了办公经费。
今年4月17日,在南宁至百色的国道324线,贺某驾驶的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因违法超车,与苏某驾驶的小客车迎面相撞,造成苏某和乘员莫某死亡。
贺某驾驶的车辆属于邓某,挂靠在重庆神州运输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车主邓某赔偿两死者家属丧葬费各1万元。由于对补偿不满意,两死者家属分别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60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利用网络平台,通过QQ聊天工具,多次与远在重庆的神州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代理人联系,征求被告方的调解意见,再将两被告的意见及时向湖南的车主及桂林的原告反馈。通过QQ、电话等工具,经过主办人耐心、细致地说服动员,原、被告双方初步达成了赔偿协议。
12月21日,原、被告一起来到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及重庆神州运输有限公司及车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41万余元。
当值法官认为,此次利用QQ调解案件,省却了当事人多次长途奔波的旅途劳累,节约了办案经费,档案材料中也更好地体现当事人调解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