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好玺接受审判 |
大河网讯
□首席记者张志立通讯员晁怀志文图
本报安阳讯 昨日,备受各界关注的原安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索好玺涉嫌受贿236万余元一案,在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索好玺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赃款上缴国库。
据法庭介绍,索好玺自1997年至2007年10年间,利用担任安阳县委常委、县长、安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非法收受时任安阳县环保局副局长宋建军、安阳县农委主任陈少敏、安阳县都里乡党委书记张秋玉等57人送来的55笔贿款,共计人民币236.9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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