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李果实习生令少华) 到昨天,30岁的湖南籍劳务工茶琼娇死亡21天了,但遗体仍未火化,原因竟是医院出具的写有“院前死亡”字样的死亡证明节外生枝。
茶琼娇的姨夫刘先生告诉记者,12月5日下午3时左右,茶某突然觉得肚子疼得厉害,在新桥医院诊治后未见好转,在6日凌晨6时被送往沙井人民医院,医院之后证实茶琼娇于6时50分死亡。
刘先生说,因为沙井医院在死亡证明上写的是“院前死亡”,殡仪馆表示需要经过法医鉴定死亡原因,否则不能火化。但由于和院方在死亡原因上一直存在分歧,火化事宜就此被耽误。“根本就不是所谓的院前死亡。”茶琼娇的小叔子认为:“送来医院时人还活着,经过抢救后才死亡。我们要求医院把死亡原因改成因病死亡,但院方不肯。”茶的亲属称,他们要求医院查清死亡原因,然后火化遗体,并给予赔偿。
沙井人民医院林姓负责人表示,茶琼娇被送来时心跳呼吸已经骤停,因此院方给出的死亡原因准确无误。至于为何不肯修改死亡原因便于死者家属对遗体进行火化,他解释:“为避免以后卷进不必要的麻烦。”(请刘先生领取报料奖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