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潍坊12月27日电 据潍坊新闻网-潍坊晚报报道 12月2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市开展的中小学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等级评价制等进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这也标志着我市中小学无分数探索成为全省模板。
在刚刚颁布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评价管理部分中,第一条就明确要求: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在中小学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其中,初中学生实行以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小学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实行日常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一般为A、B、C、D四个等级)。初中实行学业考试制度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
据悉,中小学考试无分数评价等评价要求,基本来自于我市的中考改革和素质教育评价机制的探索,随着这些评价经验纳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也标志着我市中考改革及素质教育探索的相关经验被全面认可,并全面普及。(王清林毛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