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学民 本网记者 李京枝) 12月27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厅和省卫生厅近日联合发文,明令各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的体检和机动车驾驶人年度体检上严格把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按照规定,凡对体检不负责任或出具虚假体检证明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取消该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受理驾驶证业务审核把关不严、为提供虚假体检证明人员办理业务的民警及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于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规定人员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对医疗机构和公安交警车辆管理所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有关部门表示,公安交警车辆管理所要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机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积极配合治安和刑侦部门严厉打击社会上提供虚假体检资料的非法中介等违法犯罪人员,维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拥有量不断增加,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迅猛增长,一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和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体检查存在把关不严问题。其中部分单位有减少体检项目,有采取询问本人的办法进行体检,有的甚至未见到被体检人就直接出具了身体条件证明。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机伪造医院体检专用章搞假体检坑害群众,骗取钱财。而部分申请人或驾驶人贪图方便,对假体检听之任之。上述问题使得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人员申领了机动车驾驶证或办理了驾驶证审验业务,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