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沙岛拆迁最低补偿1.2万/m2
广州城市住宅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大幅度提高
■新快报记者 黄颖 实习生 仝逍遥
广州市城市住宅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大幅度提高。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出台《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州市老城区的最低补偿标准从原来的3000元/平方米基础上大幅度提高,部分片区如二沙岛最低补偿高达1.2万元/平方米。
《通知》自12月16日实施,此前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最低补偿标准普遍提高132片区各不同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近年来广州市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近两年楼价的上涨幅度,《通知》整体提高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住宅的拆迁最低补偿标准。
原来,广州市拆迁仅是分成六片区制定补偿标准:最高的是原东山、原越秀、原荔湾、海珠和天河区,最低补偿标准为3000元/平方米;其次为白云、原黄埔和原芳村区,标准为2000元/平方米;番禺区沙湾水道以北标准为1150元/平方米,其他为950元/平方米;花都区新华镇标准为1600元/平方米,其他区域900元/平方米。由于范围过大,难以真实反映拆迁地段的真正住宅价值。
《通知》把原来简单的六片区分成132片区,制定各自的最低补偿标准,每个片区基本能真实反映区域的地段价格。如越秀区二沙岛是全市拆迁补偿最低标准中最高的,达到1.2万元/平方米;该区补偿标准最低的火车站区域也达到5000元/平方米,比以前标准高出2000元/平方米。又如珠江新城的拆迁补偿最低标准也达到了6200元/平方米,全市第二高。
另外,该拆迁最低补偿标准还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由房管局定期公布。而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仍执行广州市原有规定。
中低收入家庭唯一住房设最低补偿面积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通知》新增加了一个最低补偿面积的条件。如果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唯一一套产权住宅,且住宅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补偿。如果选择产权调换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为了鼓励被拆迁人配合拆迁工作,《通知》增加了“提前搬迁奖励金”。在规定期限内,被拆迁人配合拆迁工作的,拆迁人可以在与其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金额的5%以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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