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球 实习生/杜远远)发生在中油BP公司与广州越凯公司及苏应标之间的加油站之争,因中石化的加入更趋复杂。昨日,因中油BP公司的申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茂加油站一案进行重审。
该案缘于2002年4月26日,中油BP江门公司将广州越凯拥有的海珠区广茂加油站以1320万元租金租赁,租期为15年。租金如约交付后,广州越凯将广茂加油站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成品油零售许可证等证件及加油站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一并移交给了中油BP江门公司。
2005年5月12日,广茂加油站收到广州工商局海珠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广茂加油站出租给中油BP江门公司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不允许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规定。后广茂加油站股东广州越凯及自然人股东苏应标据此处罚决定书,希望解除与中油BP江门公司之间的租赁经营合同。而中油BP则认为这完全是加油站股东有意“自己举报自己”,其目的在于将加油站重新沽价。
今年7月3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租赁合同无效。由于国内多数加油站均存在租赁经营方式,仅中油BP广东的400余家加油站中,就有近半数以租赁形式纳入。据知情人透露,中石油在全国采用类似方式经营的加油站也有近2800家,故此案的结果被国内加油站行业所关注。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或将是一块多米诺骨牌。
在重审过程中,申诉方中油BP当场拒绝调解,表示无论该加油站现状如何,均要求被申诉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记者昨日下午在加油站现场发现,该油站原有的红色中石油与绿色BP的标志已经被红白相间的中石化所替代。
相关背景
牟利捷径:收购加油站
中油BP石油有限公司2004年11月18日在广东正式成立,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英国BP集团合资组建。
据燃油业内人士介绍,由于广东是全国成品油消费大省,新建加油站涉及征地审批,手续繁多,周期较长,成本较高,收购现有加油站成为捷径。广东各地加油站的收购价也水涨船高。在此情势下,一些原本已经租赁给其他油企的加油站,也开始以各种理由要求认定原合同无效,试图待价而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