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执行政处罚单
白沙派出所对参与玩一、二元小麻将的市民进行处罚 8人认为不算赌博不应受罚
12月21日晚,海口白沙派出所民警,突然查处在海口文明东路、板桥路等2处小店打麻将点,并把参与打麻将的8个市民带到派出所调查处理,并分别罚款200元和500元才放行。此举引起这些市民不满,他们认为打一、二元钱的麻将不算赌博行为,派出所民警不应该抓,更不应该罚款。
2桌小麻将突遭抓赌8名市民被带到派出所 据市民李女士介绍,她在海口文明东路开了一家“东沈小店”,卖一些食品和经营长途电话。
小店摆了2张麻将桌,给周围市民提供打麻将场所。
12月21日晚9点多,附近几个邻居到她的小店里打麻将,这些人年龄都比较大,最小的40多岁,最大的六七十岁,都是在家闲着没事干的。
他们当晚打小麻将,每局输赢一、二元。打一晚上麻将给李女士8元的“抽水费”(场地服务费)。后来,其中一个牌友离开,李女士接上去打。
他们打到晚上12点时,突然几名男子冲了进来。他们称是海口白沙派出所民警,是抓赌博的,要求李女士等打麻将的人不要动。随后,民警将李女士等打麻将的人全部带到白沙派出所进行调查。
当晚被抓赌的,还有在板桥路打麻将的刘女士等一桌4人。他们也是打一、二元的小麻将。
对一市民收缴赌资20元该市民被罚500元放行 李女士、刘女士等市民当晚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后,民警对他们做了笔录。随后,民警对几位打麻将的市民下达了“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刘女士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样写着,2007年12月21日22时许,在海口美兰区板桥路无名麻将馆内参与赌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你收缴赌资二十元,治安罚款伍百元。
李女士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写着,参与麻将赌博,没收赌博麻将一付,治安罚款200元。
当晚8名打麻将的人,每人身上都只有二三十元(即赌资)。他们没有钱交罚款,问民警能不能先欠着,遭到拒绝。民警称,如不马上交罚款,将面临拘留。于是,他们都叫家人赶紧送钱来,直到第二天早上,8人分别交了200元或500元罚款才被放行回家。
市民有疑义:打小麻将算不算赌博? 李女士、刘女士等8位市民对派出所的处罚有疑义。据李女士称,他们玩的麻将,输赢只有一、二元,而李女士提供麻将桌、场地等,抽水(服务费)8元,也不算多。民警在他们身上搜出的“赌资”不过二三十元。这应算不上赌博行为,民警不应对他们进行抓赌,更不应对他们进行罚款。
8个市民准备申请行政复议,评判派出所民警的抓赌行为是否适当。
派出所民警称:8市民打麻将有赌博行为 记者今天就此到白沙派出所进行采访遭到拒绝,海口美兰公安分局有关民警进行了解释,据这位民警介绍,当晚,白沙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海口板桥路和文明东路两处有人聚众赌博,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警方现场调查后认为两处打麻将点是在街边聚众赌博行为,而且还有很多群众围观,这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于是出警查处,并对参与聚众赌博的人依法进行处罚。
这位民警表示,张女士等人在带有“收水”的经营场所参与聚众赌博,这不仅仅是玩一块两块钱,而是违法,警方处罚是依法办事。同时,警方将对聚众赌博组织者进行进一步处罚。
法 条 链 接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聂元剑张洁)(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