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好处费 为敲诈团伙提供保护
城管队长涉嫌勒索被诉
本报讯 (记者邱伟)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近日对房山王氏三兄弟敲诈勒索团伙提起了公诉,这个团伙依靠城管执法上路拦车敛财,被起诉的20多名被告人中包括3名房山城管大队良乡分队的城管队员,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检方指控,2003年3月到2006年8月,王山通过经营“交安停车场”和“佳运通停车场”,与房山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良乡二分队队长霍立军,一分队队长韩玉山,一分队队员、党支部书记孟令军等人相勾结,利用城管人员在公路上查处货车遗撒等执法行为的机会,进行了多起犯罪行为。
王山的“佳运通”停车场开在107国道旁,是良乡城管一分队、二分队查扣车辆的指定停车场。按正常程序,城管将查抄的遗撒车辆暂扣到停车场,停车场只能按照每小时2元的标准收取停车费。而王山的停车场规定大货车,每天收费300元。王山手下的20多名职员中,有多名专职司机。司机负责将被拦下的货车开进停车场。如果货车不配合,打手负责上前威胁,甚至动手打人。
起诉书指控王山指使、带领手下,在良乡附近的路段,伙同霍立军等城管人员,拦截、扣押货车1996次,涉及事主1572名。王山等人将拦截的车停入自己开办的停车场,由女友刘佳、刘佳的母亲李丽强行收取每车每天200到300元的高额停车费,共获利42万余元。王山与霍立军等人约定,将收取款项的一半,返还给霍立军等人。
检方还指控,王山的哥哥王海、弟弟王林利用王山勾结城管查扣车辆的机会,以保证途经房山良乡地区的个体运输户不被查扣为名,强行收取多名个人运输户的钱财。一辆大货车每月交给王氏兄弟3000元,就能保证在王山勾结的城管管辖地段不被拦截,这笔钱被称为“买线钱”或者“保护费”。其中,王海收取28万多元,王林收取2万多元。
市检二分院认为,王氏三兄弟、3名城管队员以及涉案的停车场人员均构成敲诈勒索罪。此外,王山等人还涉嫌保险诈骗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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