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28日电(记者岳德亮)针对商家和购买者擅自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事故多发的情况,浙江杭州通过立法的形式严禁改动或拆除电动车限速装置。
现在市场上的电动车限速装置多是外置式,商家和购买者很方便就能拆除或改动,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今年1月-10月,杭州全市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77人死亡,比去年同期增加30人,同比上升63.83%。发生事故主要是超速和骑车带人。对于这种情况,杭州市交警支队在进行整治的同时,还计划从电动车生产厂家源头抓起——对进入杭州市场的电动车,要求必须安装内置式限速装置。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从2008年5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动或拆除电动车限速装置,否则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扣留该车至恢复原状。
此外,对于驾驶电动自行车超过国家规定的行驶时速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