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环保总局的专家对“武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评审。专家一致认为,此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针对困难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治理举措。
武汉市规划在3年内,通过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突出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被誉为城市的“绿色名片”,考核指标涵盖城市的经济、社会、资源、人口及环境容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等方面,全面客观反映可持续发展程度。1997年以来,已有67个城市和5个直辖市城区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区)”称号。
创模期间,武汉市重点实施35类180项创模工程,总投资达295亿元,可实现环境、经济、社会等“多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别比2005年削减30%、21%;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310天;重要水域水质达标率达100%,消除黑臭水体;单位GDP用水量、能耗分别降低41。5%和15。4%。(记者文慧、通讯员鄢祖海、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