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办案质量考评和保障机制确保职务犯罪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
看点:
“立查职务犯罪案327件352人,所办案件起诉率100%,有罪判决率100%,错案、撤案、赔偿等均为零。”这是2006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一组数字。
这些成绩是怎么得来的?枣庄市检察院检察长吕盛昌透露了其中的秘诀:“在工作中,狠抓办案质量考评和保障机制的建设与落实,查办案件精益求精,坚决杜绝1%的差错。”
A侦查干警兴起“旁听热” 为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质量,山东省枣庄市检察院建立并实行了办案质量责任制和考评机制,即:对立查的每一起案件,从开始立案直至法院作出判决,实行办案质量全程跟踪监督,由办案人跟踪负责到案件宣判,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把所办案件的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列为考核评价办案人员工作的重要内容。
现在,在枣庄市检察机关,每一个职务犯罪侦查干警手里都有一本高检院制定的《公诉案件证据参考标准》,他们将其视为“真经”,有机会就拿出来揣摩钻研,做到熟练掌握,落实于执法办案。
同时,他们还兴起了“旁听热”。在不办案的时候,他们会主动和公诉部门联系,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庭审理,对于自己查办的案件就更是积极了。
该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副处长李东建深有感触地说:“听与不听就是不一样。通过旁听,能够清晰地发现调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继而能够准确地找到改进的方向。”据了解,在过去的旁听中,职务犯罪侦查干警发现,有的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在庭审中往往会辩称自己贪污、受贿、挪用的款物是用于公家支出。针对这一情况,他们在调查取证中,逐一查实涉案款物的来路、去向,固定好相关证据,排除赃款为公支出的可能,使法官在庭审中能够准确地定罪量刑,效果很好。
B严把初查关
从上级院转发的一份材料中,笔者看到:近三年来,枣庄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外围取证成功率高达96%。“多年来,我们坚持"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的基本原则,证据不到位,我们决不出手。”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徐广跃谈起调查取证的态度坚决而自信:“一旦我们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办案12小时的规定实际上就变成了对犯罪嫌疑人的约束和震慑。”
据了解,每受理一案,枣庄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干警都先根据举报线索,研究制定缜密的初查方案,提高初查的针对性、预见性。在调查取证时,尽力将所掌握的证人、行贿人、被害人等全部查到,并确保初查秘密进行。搜集固定证据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直至杜绝一对一的孤证,实现多方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为保障办案质量,枣庄市检察机关还实行了严格的立案请示汇报、重大案件靠案指导等制度。枣庄市检察院对该市的每一起案件都要进行立案前审查,初查不扎实、证据不到位的不准立案;基层院查办重大、疑难案件,枣庄市检察院全部派员面对面指导,帮助解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干扰和阻力。2006年以来,他们有针对性地对17起重大案件进行异地审查起诉,使案件全部得到顺利审理。
C公诉部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2006年3月,山东省检察院将齐鲁石化公司青岛齐润公司原经理王某贪污、受贿案交给枣庄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侦查第一阶段刚一结束,我和同事张获林就参与到该案的审查,参加案件讨论,与反贪干警一起商定证据的规格和标准,以起诉的标准严把证据关,对一些疑难问题提交到处里集体研究,先后向反贪干警提出补查意见11条,对15笔犯罪事实进行了准确定性。起诉后,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2007年3月,这起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精品案件"。”枣庄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张洪伟介绍说。
公诉处的干警适时介入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这是枣庄市检察机关多年来坚持不懈、行之有效的做法。介入侦查的公诉干警参与审阅职务犯罪案件材料,参加案件讨论,提出补查意见,引导侦查活动,指导调查取证,确保不发生退查案件。遇到重大、疑难案件,他们及时将案件情况向公诉处通报,公诉处即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严格把关,提出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成立专门办案组,选拔业务骨干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发现问题、完善证据。在法庭审理阶段,出庭检察官不仅在公诉意见书上向合议庭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还在公诉意见中增加了说理部分,做到“法理并见”,让职务犯罪被告人口服、心服,主动打消其翻供、翻证的念头。2006年以来,该市检察官已对210起案件提出量刑建议,80%被法庭采纳。
D犯罪嫌疑人请检察官帮助找律师
2007年5月,枣庄市检察院办理刘某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案,刘某到案后先是沉默不语,后又说自己有心脏病。办案人员立即找来法医为刘某检查身体、买药,吃饭时还特意端来他最喜欢喝的羊肉汤,买来了水果、牛奶。
“感觉好些了吗?”“好多了”……在和缓的谈话中,刘某终于道出了自己贪污30余万元的事实。“你们尊重我的人格,执法更文明,我把事情说清楚,心情轻松多了。”刘某还当场说出了赃款赃物存放地点。搜查取证前,办案人员详细询问了刘某的家庭情况,得知他有一个面临高考的儿子后,即提前与刘某的爱人联系,商量在孩子不在家的时间进行搜查。搜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嘱咐刘某的爱人暂时不要让孩子知道刘某的事情,以免影响孩子考试。刘某知道这些情况后,感动不已。办案人员告知刘某可以聘请律师,刘某当即表示:“麻烦你们帮我找一个,你们都是可以信赖的好人。”
“2007年以来,已有6名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主动提出要我们办案人员帮忙找律师,这是对我们文明执法的认可。”谈到文明执法带来的变化,该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袁辉显得特别兴奋。
该院副检察长王庭军特别告诉笔者:“每次与犯罪嫌疑人的亲人接触,我们的办案人员都会问问犯罪嫌疑人身体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平时喜欢吃些什么,并顺便给犯罪嫌疑人带些药品、衣物。”据了解,为把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落到实处,枣庄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际,整理制定了办案文明用语、行为规范等制度,在执法办案中广为推行,同时严格落实“一案三卡”制度,即每办一案,都要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办案人员应遵守的办案纪律,办案人员、当事人和监督人员要当场填写权利义务告知卡、廉洁文明办案卡和回访监督卡,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跟踪办案,还要逐案回访当事人,征求意见,并把这些作为对办案质量考核评价的内容之一。
2007年以来,枣庄市检察机关所办职务犯罪案件翻供、翻证事件同比下降了近6成。 (图/曹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