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0日电 日前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人民法院完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人民检察院完善检察工作监督机制情况的报告》指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和法院在案件质量管理和办案流程管理等方面取得实效。
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国法院一审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5.19%,当事人服判息诉占89.72%,较上一年提高2.77个百分点。
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国法院一审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5.19%,当事人服判息诉占89.72%,较上一年提高2.77个百分点。全国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分别达到89.5%和99.4%,分别;较上一年提高0.87个和0.3个百分点。全国刑事案件超期羁押人数从2003年的24921人逐年减少到2004年的4947人、2005年的271人、2006年的210人。
报告指出,各级法院和检察院以开展规范司法(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办案质量管理、办案流程监督机制。
在案件质量管理方面,人民法院将对证据的采信、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程序的遵循等内容逐项细化,分解成各项指标,定期抽查,对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重复上访的案件、群众有举报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重点评查,对其中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案件分类点评;人民检察院相继制定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起诉与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主要业务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使对案件质量的评价有客观标准可循。
在办案流程管理方面,各级法院、检察院采取办案审限跟踪、办案流程控制信息化等管理手段进行规范管理,人民法院的立案、开庭、合议、宣判、送达、归档等环节实现计算机动态管理,对可能超期的案件进行催办、督办,以保证案件在审限内审结;人民检察院实行上一环节没有完成或质量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下一环节应该发现上一环节问题而没有发现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制度,以强化办案过程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