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2万人次受益医疗惠民工程 本报讯(记者张淑会)从2008年开始,我省要对惠民医院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如群众不满意或惠民医疗资金使用不规范,要重新选择惠民医院。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卫生系统实施医疗惠民工程经验交流会了解到,为缓解群众特别是贫困人群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2005年5月“医疗惠民工程”实施至2007年11月,我省二级以上医院共设立“惠民病床”8075张,收治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等贫困患者32.82万人次,为其减免医疗费用7200多万元。
据悉,有关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医疗单位的惠民工作进行暗访,严格绩效考核,并及时将查访和考评结果通报,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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