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社保窝案掀落5局长科长》追踪
宜宾市翠屏区社保局原局长获刑13年
本报讯(记者 田富友 陈章采)在当地引人关注的宜宾市翠屏区社保局原局长张晓林等人犯罪窝案,近日由该市中院审理后进行了二审判决,尽管二审判决翠屏区社保局单位受贿罪不成立,但该局原局长张晓林、原副局长王志坤、杨涛等局级领导和中层干部5人,仍因犯私分国有资产及受贿罪等,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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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中院在作出的二审判决,以私分国有资产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翠屏区社保局原局长张晓林有期徒刑13年 (一审判决为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罚金10万元;翠屏区社保局原副局长王志坤因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翠屏区社保局统筹科原科长刘红兵、原副局长杨涛和退休管理科原科长李跃等均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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