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1月3日电(记者包蹇)今年1月1日起,上海将试行《上海市婚姻介绍行业服务规范(草案)》,以有效整治“骗婚”、“婚托”等婚介市场的不良现象。
新出台的《规范》规定:征婚广告禁止虚拟个人信息。
《规范》规定:婚介机构在媒体上刊登的征婚广告中,征婚当事人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必须写明其编号、性别、出生年份、婚姻状况、身高、学历、职业、觅偶要求;该征婚信息必须与其填写机构的内部资料相符合;编号必须与婚介机构保管的会员资料中的内、外部资料编号一致;婚介机构刊登广告用语要规范,不得虚构信息和夸大内容;婚介机构不得以交友、觅友形式刊登征婚广告。
《规范》还规定,会员在同一天内不得安排两次约见,遇特殊情况需要安排的,必须征得约见双方当事人同意、签名,并有文字记录。
《规范》对“红娘”也有明确规定:婚介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婚介协会颁发有效的《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婚介从业人员必须用本人的真实姓名办理,不得使用虚构的假名或化名;《执业证》上的服务单位名称,持证人的姓名必须与目前服务的婚介机构名称和持证人相一致。同时,红娘也将有属于自己的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