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2日举行特别会议讨论文物保育政策。香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表示,该局将于下月推出7幢历史建筑参与的“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供非牟利机构申请营运社会企业,租约为期3至6年。
林郑月娥表示,未来5年将继续大力推动文物保育工作,特区政府将于本月15日开始,举办一连串为期3个月的公众宣传活动,以教导市民保育意识。特区政府还将成立评审委员会,透过两轮评审有关建议书;并设立计划秘书处监督运作。特区政府已在基本工程储备基金内预留10亿元,作为该7幢历史建筑物的维修及翻新费用;并继续负责建筑物结构部分及附近斜坡的保养和维修费用。
发展局将在下月1日向香港立法会财委会申请额外拨款1亿元,为期5年,作为计划的非经常开支。而所有获通过批准租用历史建筑物的社会企业,特区政府将提供最多500万元的财政资助,以应付开业成本及首两年可能出现的经营赤字。林郑月娥表示,除现有的7幢历史建筑物外,有关部门将研究有否其它合适历史建筑可供推行活化计划,现正考虑的地点包括位于青龙头的龙圃和湾仔的蓝屋。
此外,林郑月娥表示,发展局目前并没有首长级人员专责处理文物保育的事务,导致相关工作没有达到水平。为改善情况,发展局建议开设的“文物保育专员”一职,以便推行文物保育政策,担任香港和海外的文物保育事宜联络人,以及执掌发展局新设立的“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估计开设该职位所增加的年薪支出为142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