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拉萨1月3日消息(记者罗布次仁 德庆白珍)西藏确定的9处首批“红色遗迹”抢救保护工作预计于2008年底完成。
2007年底,西藏自治区“红色遗迹”抢救保护工作办公室人员,按照《西藏自治区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调查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安排部署,通过实地勘探和资料收集以及访谈访问,最终确立了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楼、将军楼、会议室和工委办公院;十八军军部住址;昌都解放委员会办公旧址;昌都烈士陵园等9处为首批“红色遗迹”抢救保护项目。
为了还原遗迹原貌和更好地保护历史遗迹,西藏将对这9处首批“红色遗迹”采取“抢修维修、复原陈列、立碑保护”的三项保护方案。预计于2008年底完成维修及布展。
据悉,目前西藏自治区第二批申报项目的调查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