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杰)一女士做完生物素除皱手术后,出现视力模糊、眼睑下垂等症状,于是起诉美容院索赔。近日,朝阳法院判决美容院赔偿该女士医疗费等共计2000余元。
2007年4月,崔女士在茹梦美容院实施生物素除皱美容术,并花费700 元办理了美容卡。
随后崔女士将姚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还美容费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万余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崔女士在茹梦美容院进行生物素除皱美容后,出现视力模糊、左眼睑下垂等症状,姚某也以书面说明的形式认可这是由于使用生物素过多造成,因此姚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崔女士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因她无证据证明其伤情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程度,因此法院不予支持。另外姚某已经赔偿1000元,应当在判决款中扣除。综上,姚某再赔偿崔女士1000余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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