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白增安、刘剑英)为规范政务公开行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邯郸市政务公开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这部规章在我省设区市中尚属首部。
据介绍,邯郸市推行政务公开已有多年,特别是2005年以来,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但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如有些部门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有的部门是受上层管理部门的督促或群众强力请求才被动公开。针对这些问题,该办法规定,各级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必须全面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对违反办法不履行行政公开义务的,依照相应情形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精品栏目推介
· 杨柳青
· 燕赵论坛
· 纵横谈
· 一线写真
· 世说新语
· 明星传真
· 名家
· 直笔春秋
· 心灵独白
多媒体数字报纸
快速阅读 全屏阅读 下载阅读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服务条款 广告业务 实习申请 网上投稿 新闻热线 友情链接
河北新闻网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center 2000-2007河北新闻网常年法律顾问: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李海峰 郝斌 虚假报道 有偿新闻 低俗之风 不良广告等问题 举报电话:88631166冀ICP证03001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