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毕业留京工作的大学生,工资收入不高,还要偿还助学贷款,因此买房很困难。据我了解,现在每年有大量毕业生留京工作,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工资收入很低,并且符合享受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标准,但是去年下半年,市政府出台新的廉租房管理办法规定了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赁廉租房的户籍和落户北京的年限限制,使我们这些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无法享受政府的惠民政策。
为此,我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应适当调整相关政策,取消廉租房政策中对本地户口落户的年限限制,让我们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也享受到政府的阳光政策。
海淀区王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