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蔚民 简历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新世纪新阶段人事工作的主线,是人事部门的根本任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人才强国战略在党和国家战略布局中地位作用的认识,紧紧围绕“更好实施”,谋划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扎实做好人事工作,开创人事工作新局面。
一 我国有着丰富的人力资源,但人才资源并不丰富,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国际竞争力还不强。
在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今世界,要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必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高我国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来,我国人才队伍状况明显改善。到2005年,全国各类人才总量达到7390.8万人。全国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达3543.5万人,占总数的59.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求我们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要求我们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协调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建设进程;要求我们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培养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使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创新人才大量涌现。政府人事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实现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不懈努力。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人事工作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并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并不断取得突破,同时面临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和深层次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同时创新能力不强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人事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日益增强,同时服务领域、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够适应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在新的发展阶段,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国际竞争力,关键在人才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实现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和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关键也在人才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既迫在眉睫,又任重道远。
二 (一)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必须明确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目标要求
新时期人事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突出问题;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人才工作新格局下,更好发挥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统筹开发人才资源,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把能力建设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政府人事部门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在人事制度方面,要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努力构建以公平、激励、开放、法治为基本特征的科学的人事管理体制;在人才环境方面,要大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氛围,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人才结构方面,要继续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使人才队伍与经济布局和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相匹配;在人才规模和质量方面,要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和吸引的力度,有效盘活人才存量,大幅度提高人才增量,努力造就一大批科技领军人才、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必须树立新的思想观念
树立大人才观念。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建立惠及全体人民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满足全体人民的成长与发展需要。
树立人才质量优先观念。人才资源开发要从以量的扩大为主转变为以质的提升为主,把人才质量放在首位,努力提升人才综合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树立人才统筹开发观念。要统筹开发区域人才,促使东中西部人才协调平衡发展;统筹开发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人才,把人才优势真正体现到产业和行业优势中去;统筹开发不同所有制人才,实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人才的协调发展;统筹开发城乡人才,适应新型工业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需求;统筹开发国际国内人才,真正用好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统筹开发各层次人才,实现各类人才的协调开发。
(三)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必须创新体制机制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创新人才工作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人才工作合力。正确处理党管人才与市场配置人才的关系,党管人才与依法管理人才的关系。
进一步完善市场和政府互动机制。打破体制障碍,建立统一规范的人才市场体系,创新人才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与此同时,政府人事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建立健全人才配置宏观调控体系,形成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良性互动局面。
进一步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建立人才能力建设指标体系,改革人才培训内容和方式。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促进人才素质与能力提升,促进人才全面发展。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人多元投入机制,拓展人才培训投入渠道,扩大人才培训投入规模。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评估和监督办法,提高人才培训实效。
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人事测评技术,改革人才评价方式,提高人才评价科学水平。
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导向,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任用的方式方法,营造开放的人才使用环境,不拘一格选人才,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选用机制。
进一步完善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重要人才国家投保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
进一步完善人才吸引机制。继续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和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方针,尊重高层次人才成长与使用规律,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载体,吸引在外留学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回国服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来华服务。进一步加强重要人才的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人才安全制度,防止国家重要人才流失。
三
要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以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事公共服务为平台,以人事宏观管理为重要手段,以人事法制建设为保障,把人才强国战略推向更好实施的新阶段。
着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综合配套的原则,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创新人事管理的体制机制。继续完善公务员制度,健全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建立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研究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加强政府奖励表彰综合管理,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的人事管理制度。不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加快建立秩序规范、激发活力、注重公平、监管有力的工资制度。加快职称制度改革,构建以专业技术准入资格评价、水平评价和岗位评价为主要内容,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科学、分类、动态、符合实际的职称体系。进一步推进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
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着力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以能力和作风建设为核心,以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重点,大规模培训公务员,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社会、服务人民的素质和能力,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已有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制度,创设新的载体和平台,拓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渠道,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力度,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的创新人才,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标准认定、职称评定、人才项目推介等工作,大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促进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着力构建人事公共服务体系。要按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强化人事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实现人事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相关体制改革,突破行业和地区分隔,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进一步提高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能力与效率。制定人事公共服务总体规划,建立政府人事部门主导、所属事业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的人事公共服务体系。整合人事公共服务职能,开发人事公共服务产品,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增强人事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构筑人事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建立人事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加大财力、物力和人力投入,将人事公共服务纳入公共财政。
着力强化人事宏观管理。各级人事部门要继续加快职能转变,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抓政策、抓规划、抓督查、抓协调、抓服务上来。充分发挥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和各项人事工作发展规划的宏观指导与综合协调作用,完善人事规划与年度计划的管理与实施机制,进一步健全人事宏观调控体系。加强人事统计和数据库建设,提高人事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化人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后续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推动人事工作协调有序发展。
着力加快人事法制进程。要按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加快人事立法进程,提高立法层次,建立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与人事工作改革发展相适应的人事法律法规体系。突出立法重点,尽快填补政府奖励表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管理、职业资格管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人事争议仲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空白。加强人事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人事管理秩序,提高人事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人事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作者: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尹蔚民《求是》 2008年第1期) (来源: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