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去年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312万元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截至去年底,呼和浩特市共为农民工追回企业拖欠工资3312万元,清欠率达到94%。
呼和浩特市劳动局监察科杨科长告诉记者,从今年1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依照有关法律,要求建筑施工等企业在招用农民工时,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避免以往补签劳动合同情况的发生。
2008年,呼和浩特市劳动局将进一步指导、帮助企业改进用工管理,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有关部门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宏观动态管理。(记者马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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