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难道是聋子的耳朵?“待遇面议”依然招摇于招聘启事上 商报记者 杨东华/摄 |
调查:新规已实施 用人单位仍不明码标价
从今年1月1日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报酬,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议”等字样。 记者昨日走访郑州市几家招聘场所发现,仍有大量用人单位对薪酬描述模糊。
【现象】
大量招聘仍“月薪面议”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郑州市解放路劳务市场、人民路三角公园劳务市场、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等几处招聘会现场,发现几百个招聘单位中,超过一半的招聘广告上都打出了“月薪面议”、“月资面议”、“待遇面议”的字样,有的甚至根本不提待遇。
在三角公园的招聘会现场,约100家招聘单位在招聘,在张贴的招聘启事上,至少有60家用人单位既没有写明对应聘者的要求,也没有写明工资待遇,更不用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了。
在这些招聘单位中,不乏“丹尼斯”、“世纪联华”等大企业,世纪联华长江路店招聘促销员的广告上,清楚地写着“待遇面议(底薪+提成)”。东风路街道办事处服务中心招聘保洁员、保姆的广告上,也没有提及待遇,只标明了该公司属“政府单位”,省人才市场一家房地产公司招聘会计的电子屏幕广告写的也是“月薪面议”。
昨日,记者打开智联招聘、中华英才网、前程无忧网等国内多家知名招聘网站,先后浏览了北京、天津、郑州、长沙等地的40多个招聘信息,发现大多招聘单位职位“月薪”一栏,仍是“面议”两字。
【用人单位】
薪酬成了商业秘密
在三角公园招聘现场,记者以应聘者的身份咨询一位中国联通的朱姓客户经理。“不是已经规定必须明确标明工资吗?为什么还写月薪面议?”
朱姓经理称,不标明底薪是为了不给员工压力。“你想啊,如果我们标了底薪,肯定是要求你完成任务,完不成就不会有底薪,这样工作起来压力多大啊!”
平安保险公司一位姓田的招聘人员说,因为公司各个级别的工资标准不一样,回去还要看具体安排,“我不能把各个级别的工资都给列出来吧!”
记者随机问了20余家标明“月薪面议”的单位后发现,招聘企业打出“月薪面议”的理由是:求职者能力差距较大,不能一概而论;同时也可以防止同行间的人才争夺,“同样岗位,如果对方看到我们的薪酬,再往上加点,就不利于我们吸引人才。”
一家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经理说,在他们看来,薪酬是“商业机密”。
还有一个事实是,部分用人单位不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去现场招聘,而是找一些人去“收资料”,先收集一下求职者的简历,这些人对岗位要求、薪资报酬、工作条件说不清楚,只能采取“工资面议”的办法。
【求职者】
希望能明确标注工资
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去年从郑州某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的李佳说,他曾多次应聘,很多企业在招聘时都没有公布薪酬待遇,有次他在网上看到一家公司招人,上面写着“待遇从优”,李佳就将简历发给公司。面试结束后,公司客服部门才告诉他,薪水每个月1000元,与他期望的差了一半。
“月薪面议、待遇从优,这些字眼给人的信息都太模糊。”李佳说,“我兴冲冲地朝着‘待遇从优’奔去,结果却发现待遇一般,这不是浪费时间吗?而且很多时候应聘时都不好意思先开口问工资,如果企业在招聘时就公布薪酬待遇,心里就有底了。”
【劳动部门】
不“明码标价”就责令其整改
昨日,就“月资面议”问题,记者咨询了多个部门。中华英才网1131号话务员说,他们正在逐步更新系统,积极和企业沟通,等网络销售部门和刊登招聘信息的企业沟通完后,企业会将薪水状况直接发布到招聘信息上。目前,网站上已有部分更新,但具体什么时间将薪水完全透明化,她还不清楚。
据了解,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除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报酬外,还应该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胡姓负责人说,用人单位招聘单位应“明码标价”。劳动部门将对人才市场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审查招聘单位的信息,对这种使用“月薪面议”字样的行为进行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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