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南山区人事局决定,对2007年12月30日下午在南山中心区附近因停车位起争执的打人者李怀作出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的处理决定,南山区纪委也给予李怀开除党籍的处分。
打人事件发生后,南山区有关部门立即介入,经调查后认为,南山区粤海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职工李怀,身为共产党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公然殴打他人致轻微伤,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粤海街道党(工)委研究,报请南山区人事局批复同意,于1月4日对李怀作出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的处理决定。同时,南山区纪委也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李怀开除党籍的处分。
据悉,南山区委、区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决定将对李怀的处理决定向全区通报,要求全区所有党员干部以此事为戒,吸取教训,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自身素质,强化公仆意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南山粤海街道办事处也以此事为鉴,决定开展为期一周纪律教育活动,并于元月2日、3日,连续两天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作风建设,进行纪律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