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人黄槐林为骗保,蓄意寻找替身并将其杀害,制造自己车毁人亡的假象。昨悉,省高院于上月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8月前,黄槐林先后在多家公司投保了多份人身意外险种,保额达190.6万元。
2005年11月中旬的一天,他在宜昌城区找到一名年龄体形与自己相仿的男子,将该男子勒死后移到驾驶座位,把自己的身份证等塞到其兜里,让车坠入10多米深的路基下,点火焚车,制造了自己因车祸车毁人亡的假象。去年1月15日,警方在武昌徐家棚抓获黄槐林。
去年5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槐林死刑。黄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一系列有力的证据表明,黄槐林向被害人的饭菜中投放安眠药,待其熟睡后将其杀死。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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