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1月6日电(噶玛、梅耀)针对青海省部分地区非法猎捕和贩卖环颈雉等野生动物的现象,青海省森林公安局与青海省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入冬以来共同开展了打击非法猎捕和贩卖环颈雉等野生动物的专项行动。
环颈雉,俗称野鸡,属青海省级保护动物。
近年来,随着青海生态环境的改善,环颈雉多了起来。受经济利益的诱惑,青海省部分地区非法猎捕和贩卖环颈雉等野生动物的行为时有发生,而且在公路沿线、市场上经常出现叫卖环颈雉等野生动物的现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青海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周佳介绍,为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外,还对一些影响大的野生动物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现在,公路沿线、市场等地基本上已没有贩卖环颈雉等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
目前,打击捕杀环颈雉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仍在继续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