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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务不满以不交费抗争 自认为“占理”不睬法院传票 记者调取200份判决书分析发现——
欠物业费被诉1/4业主拒不出庭
被视同放弃诉权 被告均败诉 有的被强制执行 法官:如能出庭证明物业服务有瑕疵 费用可“打折”
因欠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院后,约四分之一的业主以不出庭应诉的方式“消极对抗”。
结果,这些业主尝到了苦头:诉讼权利被法院视同放弃,诉讼全部以败诉告终,有的业主日后还遭到强制执行。
日前,记者调取了200份物业公司告业主欠费的判决书,发现了上述问题。
数据统计
欠费业主约1/4拒绝出庭
在日常采访过程中,记者从多家区法院获悉,在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案件中,业主拒绝出庭的情况大量存在。
随后,记者与10余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取得联系,调取到200份判决书。这些诉讼审结于2005年至2007年,涵盖本市各个城区。涉及的小区既有高档公寓,也有一般小区,还有老旧社区楼房。
记者发现,其中的55件案件,被告业主没有出庭应诉。这占到案件总数的27.5%。
“这种案件审起来不难;一些业主拒绝配合才是最困难的。明明送了传票,但开庭时就是不来,打电话也不接。”朝阳法院的王巍法官感慨地说。
缺席判决业主均败诉
对业主拒不出庭的案件,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记者发现,55件业主未出庭应诉的案件,全部以业主败诉而告终。而且,法官在每份判决书中都表示,支持物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业主不出庭,法院一般都会判物业公司赢。”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的刘洋律师说。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庭长高嵩等法官的认同。
记者从各法院执行庭了解到,这些业主当中,最终有约四成的人被强制执行,有的还遭到最严重的惩罚——司法拘留。
业主声音
认为做法“占理”
根据判决书中所记载的地址,记者联系到15名业主,倾听他们的声音。
业主们均表示,
自己拒绝出庭是认为物业公司告自己“没有道理”。
其中,4人认为开发商不履行售房时的承诺,小区存在绿地面积缩水、随意变更规划、配套设施不到位等问题;11人认为物业公司收费巧立名目,而提供的服务又与收取的费用相去甚远。
他们说,这些问题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协商都无效,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以拖欠费用的方式进行抗争,因此是“占理”的。
“大部分业主,绝不会无缘无故不交费!”某小区的一位业委会委员说。
被强执后“喊冤”
遭强制执行后,许多业主感到非常冤枉,同时感到身心受到了伤害。
某小区业主、在一家外资公司工作的白领林女士曾被司法拘留数天。她说,自己根本就没见着判决书,更不知道法院在催着自己履行判决义务。
法官说法
法院庭长:“等于放弃申辩机会”
“不出庭应诉,就等于放弃了申辩的机会。”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庭长高嵩告诉记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物业公司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那么法院一般都会判物业公司胜诉。
55份被告不出庭的判决书中,其中的“判决理由”部分几乎相同:“……本案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视为其放弃答辩和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
“现本院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物业管理合同关系,被告未按期交纳物业费,侵犯了原告权益。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主审法官:“想支持你都找不到理由”
记者从丰台、通州、朝阳等法院了解到,在拖欠物业费案件中,如果业主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服务瑕疵,法院会判决减免物业费及滞纳金。
虽然由于业主举证能力差、客观条件造成举证困难等原因,致使这种“费用打折”判例还为数极少,但法官们表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同行认可这种判法。只要业主想方设法准备好充足证据,被判“费用打折”是完全有可能的。
“业主不出庭应诉,法院想支持你都找不到理由。”朝阳法院的王巍法官说。
执行法官:“不出庭的被告,难联系”
在强制执行问题上,大兴法院执行庭法官张守国这样解释:“执行法官在‘找人’上花费的精力很大。白天找不着,就晚上去找;周一到周五找不到,就周末去找。但有时候人还是找不到。”
“那些不出庭的被告更难联系。实在找不到人,就只能贴公告送达,但沟通效果肯定差一些。”
某法院执行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庭长说,一些业主认为强制执行是单纯为了维护物业公司利益,其实不然。判决生效后具有法律强制力,强制执行更是为了维护法律权威。
维权专家意见
业主是在“无理取闹”
对于业主不出庭应诉,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社区治理项目组研究员、以替小区业主维权而闻名的舒可心极为反对。他甚至把这说成是“无理取闹”。
他表示,积极收集证据,在法庭上阐明真相,才是被诉业主维权的最好选择。
律师建议
业主可拍照、摄像取证
市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陈旭律师表示,如小区存在卫生状况差、公共部位管理不善等问题,业主可拍下现场照片或进行摄像,同时寻找证人。
业主还可以反诉物业公司服务有瑕疵、起诉其进驻非法。
成功维权案例
服务有瑕疵费用可“打折”
住丰台某小区的张先生因拒交一年的物业费876元,被物业公司告上法院。
庭审过程中,张先生提供证据证明,小区存在没有保安、小区垃圾没人清理等问题。
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先生虽应按时交纳物业费,但鉴于物业服务有瑕疵,数额应予减少。日前,丰台法院判决张先生应给付物业费657元。 文/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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