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时,桥面的钢丝都已 裸露出来 |
昨天,花园路天桥进行了初步维修,桥面比前几日平坦了许多 |
“起泡”天桥去年11月已通过验收
郑州市执法局回应花园路天桥问题
说花费:共花了100多万,还未进入最终审计程序
说质量:路面有小问题,谁也不敢保证有百分之百完美的工程
说感受:我们也很无辜,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
花园路天桥整修到底花了多少钱?为何一座30米长的天桥不到一年修了3次还没修好?前日,因为天桥再次重修,对天桥整修工程的质疑再次被抛了出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郑州市政府秘书五处和原花园路综合整治项目部牵头单位——郑州市执法局。
问题回放1:
郑花路综合项目部已解散?
郑州市执法局副局长张醒民昨日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工程已完工,郑花路综合项目部已解散,人员也都回了原单位。
【回应】不可能解散
昨日,记者来到郑州市政府秘书五处,作为主管郑州全市城建的上级主管部门,秘书五处对郑州市所有在建大项目的项目部进行管理。
市委宣传部新闻处一姓符的工作人员说,对于花园路改造工程,出现负面报道后,市政府秘书五处曾组织各个涉及单位协调出现的问题。尽管做了很多工作,但协调一直没有结果。
“郑花路综合整治项目部是否已解散了?”记者问。
“不可能解散!”这位工作人员说,“就是解散了,遗留问题还是要他们处理的。再说,不存在解散这一说法。”
谈到项目部的责任问题,该工作人员说,政府指定一个班子谁负责,就由谁全权负责这些事,比如验收,不是说这条路修完了,项目部就没事了。
该工作人员打了个比方,就像西环、北环修的这些路,一旦出了问题,政府还是找当初项目部的负责人,多少年都是负责人管,不管他退休没退休。
“政府委派你当指挥长,不是随便委派的,是要担责任的。”该工作人员说。
【态度】
有问题要找郑州市执法局
秘书五处一位张姓工作人员也说,全市那么多在建工程,他们只能宏观上做一下指导,不可能面面俱到。对于工程所出现的问题,都由该项目部负责。
五处就这几个人,不可能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要负责,“你看这么多东西!(指指桌子上的文件),你看我们怎么可能每项都处理”。
该工作人员说,政府只是宏观上解决一些问题,具体的还是找原来的项目部。
这位工作人员强调,因为郑花路综合整治项目部的正副指挥长都由郑州市执法局负责人担任,所以,花园路的事还要找郑州市执法局。
问题回放2:
30米长天桥花了200万元?
负责花园路装修工程的河南成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李昀林对媒体表示,花园路过街天桥的翻修招标价格为200万元。2007年7月,郑花路综合整治项目部安长富说,工程结算金额等审计部门真正审核后,他们将向社会公布。事隔近7个月后,昨天张醒民对商报记者说,计算数额仍在审计中。
【回应】
天桥整修花了100多万元
昨日,郑州市执法局参与工程组织施工的负责人刘先生接受采访,首次透露了花费情况。
刘先生说,花园路人行天桥工程造价,不是以前所说的200万元,而是100多万元,项目包括除锈、喷漆、外装修、栏杆、台阶和已经揭掉的塑胶。
“200万元是上海设计院设计后的造价,后来在施工过程中很多工艺没办法做,比如上面的遮阳棚,这些省掉以后,绝对没有200万元。”
但是具体每项工艺的花费,这位负责人表示不太清楚,“太多项了,记不清了”。
【态度】
还没进入最终审计程序
刘先生透露,目前工程款还没有跟施工方结算。花园路整个工程,包括天桥的花费,最终要由市审计局来审计后,才能支付工程款,目前是施工方先垫一部分,政府拨一部分。审计局最终审计数字才是真正的工程款,这之前谁说多少都不算。“目前,花园路整个工程的花费我们正在找审计部门进行初步审计,先把把关,挤掉水分,还没有进入最后政府审计的程序”。
问题回放3:
花园路天桥是否通过验收?
花园路天桥不断出现质量问题,那么天桥工程是否通过验收?昨天商报记者联系安长富,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昨日记者又进行了追踪采访。
【回应】已通过验收
刘先生说,因为工程遗留了小尾巴,政府一直在协调单位接收。由于不满意原来施工单位做的,就没有让他们继续做。这期间,对花园路路面的维修工程迟迟没上,“那是因为政府一直在协调”。
刘先生说,2007年11月花园路天桥已经验收过了。而记者11月在花园路天桥上采访时,桥面上还是坑坑洼洼。
【态度】谁也不敢保证完美工程
“其实它的整体工程质量都不错,只是天桥路面有小问题,接收单位不愿接收,所以才拖了这么长时间。谁也不敢保证有百分之百完美的工程。”刘先生说,“花园路整治是重点工程,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据介绍,花园路综合整治项目部组成人员很多,通讯录上有30多个人,但常驻的就七八个,主要是执法局、市政、公安的,当初让这么多单位参与,便于协调施工中的矛盾。
“施工期间出现问题,各媒体一报道,我们也很无辜,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刘先生说。
问题回放4:
天桥再出问题谁负责?
昨日有读者提出疑问:工程验收后,出现问题谁来负责?项目部承担什么责任?
【回应】 施工方负责
刘先生介绍,花园路整治项目虽已验收,但由于工程款还没支付,在一定期限内,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属于施工方的责任,项目部会直接从工程款里扣除,“不会让市民埋单”。
花园路天桥这次铺设塑胶地毯,是对之前工程不合格的重新建设,郑州市市政局工程负责人李兴建说,“这个花费由市政局先垫钱,然后再由原来的施工方承担。”
对于超过上述“一定期限”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谁来担责,刘先生说:“这个属于维护责任,政府指定归谁管就谁负责。”
【态度】
谁也跑不掉,永远都有人负责
刘先生强调,工程验收时是由施工方、监理方、还有项目部相关在场的负责人三方签字,这些东西都是要存档的,谁也跑不掉,永远都有人负责。
对于“一定期限”有多长,刘先生解释,可以说是该工程的“养护期”。
商报记者 李书衡 望开源 实习生 米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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