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建立整治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百万元奖励举报者
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建立6个机制使专项整治活动不仅注重管目前,更注重管长远,努力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责任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8个牵头部门职能分工、6个县(区)辖区分工,建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预警通报、应急处理和追溯召回三位一体责任机制。市、县、镇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把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每一份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定时间、定人员、定目标、定措施,把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和店铺。
严打机制
紧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生产经营者未能严格实施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监管部门未严格准入许可和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的行为坚决给予严厉打击。
帮扶机制
制定帮扶方案和帮扶措施,确定帮扶重点对象。有关部门还对小作坊等中小企业员工培训《特别规定》和法规知识;建立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引导大企业帮助小企业、小作坊提高生产水平。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培训企业22923家,培训企业员工68307人次。
奖惩机制
监管部门对各行业中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做得扎实有效的典型企业,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向社会公布各监管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并专门拨100万元设立专项举报基金,奖励举报投诉者。
协调机制
专门抽调8个牵头单位骨干人员,设立办公室,实行联合办公,负责整个整治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在重大行动和关键步骤上做到步调一致,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宣传机制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和参与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来,惠州市报刊、电台、电视台设立了专项整治宣传专栏,发布权威信息,宣传整治成效;通报专项整治最新动态和进展情况。截至11月25日,已编发专项整治《专报》124期,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400多条、悬挂标语横幅超过6260条,张贴《特别规定》、《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宣传手册和宣传画等25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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