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仍获判无罪,台湾“高检署”拟上诉至“最高法院”。据了解,承办检察官决定先行撰写上诉书,待八日与“最高检察署”讨论后,再决定是否向“最高法院”提出。
如果没有反对意见,检方将赶在十日上诉期限届满前提起上诉。
台“高院”判决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送达“高检署”时,莅庭的公诉检察官在送阅簿上,即加盖“判决不当,拟上诉”的戳记。但“高检署”是否提起上诉?仍有待与“最高检”开会讨论后,才会确定。
据了解,台“检察总长”陈聪明上周五召集二审检察官开会时,指示参与会议的检察官,马英九案是社会瞩目案件,是否提起上诉,宜早决定。当时与会检察官对于特别费属性的讨论热烈,但没有定论。
“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指出,第三审系“法律审”,若不是以“判决违背法令”为理由,不能够上诉于第三审法院,因此,承办检察官收受判决书后,最近几天都在研究判决理由是否有违背法令。
另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马英九特别费案引发岛内检察体系争议。台湾检察官协会代表昨天拜会“检察总长”陈聪明,建议公布确信的见解,做为马英九案上诉与否及其它特别费案件的标准。
对此,陈聪明回应说,马英九案是否上诉,除针对马英九案判决本身的考虑,还须同时考虑上诉或不上诉是否有助于停止检察威信再受伤害,以及对其它特别费案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