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 以爱狗人士自居、曾扬言不惜自宫为流浪狗请命的台湾和尚姚宏法,前年九月初涉嫌性侵害李姓女子,还把她囚禁在一辆小货车内,李姓女子仅能以电饭锅当马桶,遭拘禁达一个多月后才逃出。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李姓女子前年十一月逃离两和尚魔掌后向警方报案,警方将姚宏法与同伙负责看管李姓女子的另一和尚袁宏士两人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与使人为奴隶罪嫌,移送板检方侦办。
姚宏法坦承与李姓女子有性行为,但辩称是两人合意的男欢女爱,否认性侵害。不过,检方认为姚宏法涉嫌重大,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罪起诉,袁宏士依妨害自由罪起诉。
根据调查,三十九岁的姚宏法二00四年间曾犯窃盗案被判刑八个月、缓刑四年确定;二00六年五月间,他在台中一家书局内买佛教CD时,认识二十多岁、笃信佛教的李姓女子。由于姚宏法身穿袈裟,头顶光头,让李姓女子相当信任,互留连络方式。
当年八月底,姚宏法以可帮李姓女子安排工作,约她北上到台北县板桥市长江路住处。李姓女子认为他是出家人,应该不会有危险,于是住了下来,但九月三日晚间,姚宏法却涉嫌性侵害得逞。
案发后李姓女子回台中,数天后姚宏法打电话叫她北上,李姓女子为了调查姚宏法的“违法事证”,又北上找他,没想到姚宏法竟然找同修的袁宏士,共同将她拘禁在小货车内,直到十一月二日晚间七时,李才趁机脱逃。
由于案情太过离奇,检方传唤姚宏法的王姓邻居作证,邻居证实曾听到隔壁房间传来李女“不要啊,你饶了我吧,救命啊,我会被你整死”等哭喊声;隔天李姓女子告诉他,遭姚宏法性侵害。
另一赵姓证人也证称,二00六年九月中旬,看见李姓女子独自一人有气无力的坐在小货车内,把电饭锅当作马桶用,而且还听到姚宏法告诉袁宏士“把她顾好喔,人失踪找你算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