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杂志记者因负面报道遭辽宁西丰警方拘传 警方称没派人进京 宣传部门称警察已经回去
进京拘传记者事件出现疑点
中国记协介入调查 将维护记者合法权益 媒体从业者表示《拘传证》儿戏般签发损害法律尊严
本报讯 被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拘传的《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昨天向中国记协权益部门提出维权请求。
“我们现在非常关注这件事情。”中国记协维权处处长王一龙上午向本报表示,中国记协目前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并与当事各方了解情况。
王一龙表示,目前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中国记协将尽快弄清事件的原委,同时也将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他表示,了解清楚情况后,中国记协将采取相应的措施。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月7日下午,记协相关部门约见《法制日报》有关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朱文娜本人已向记协权益部门提出维权请求。文/记者周继坚综合报道
事件回放
县政法委书记带人进京抓记者
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的报道《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
报道披露,2006年,西丰县政府兴建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时,女企业家赵俊萍的加油站在拆迁范围内,因拆迁赔偿金与当地政府进行博弈。
县委书记张志国表态:不能给赵俊萍补偿;要把赵的企业从西丰县地图上抹去等。2007年3月3日,赵俊萍因“涉嫌偷税”被西丰县公安局通缉,激愤之下,编了一条短信发给县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
2007年12月28日,西丰县法院一审判决赵俊萍犯偷税罪和诽谤罪。
2008年1月4日上午,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禄、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赶到《法人》杂志,找到杂志总编辑王丰斌进行交涉,并与记者朱文娜见面。
当天下午5时左右,西丰县公安局多名警察来到杂志社,称朱文娜因“诽谤罪”已立案,要求向朱文娜“了解情况”。
综合《中国青年报》、《重庆晚报》记者周继坚
事件疑点
西丰县公安局:没有警察去北京抓记者
记者昨天下午采访了西丰县公安局有关部门。据介绍,西丰县公安局立案人员不在办公室。王局长的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对于媒体报道的“已对朱文娜涉嫌诽谤立案”一事,西丰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注:是办公室指定的一个接受媒体采访的电话)表示:“完全是无中生有。警察到北京抓记者?没有这回事。”
这位负责人在电话中非常肯定地说:“这件事已经轰动了整个西丰,据我的了解,没有警察去北京抓记者。” 据《东方早报》
西丰县委宣传部:两名警察已撤回西丰
昨天,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禄告诉记者,他已经回到西丰,随行的两名警察稍后也回到了西丰。
李福禄证实,西丰县公安局人员在来京之前,已就朱文娜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涉嫌诽谤在公安局立案。
“我们所有的手续都是完备的。”李福禄说。
不过他否认了立案和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有关。对于没有拘传到朱文娜警察撤回西丰的原因,李福禄未作回答。据《中国青年报》
七嘴八舌
知名网友“十年砍柴”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西丰县委书记认为自己被朱文娜诽谤,他可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朱文娜。”
“虽然我是个记者,我倒更同情西丰县来京拘传朱文娜的公安人员。西丰县某些领导盛怒之下让公安进京抓人,是乱下命令。如果《拘传证》儿戏般签发,公安儿戏般拿人,那才是对西丰形象和法律尊严的最大损害。”《新世纪周刊》记者汤涌说。 据《中国青年报》
各方说法
《法人》杂志执行主编:如是诽谤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人》杂志执行主编阮加文说,当天朱文娜和西丰县委宣传部长李福禄和政法委书记周静宇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他们不谈文章的内容,就说是诽谤。如果是诽谤,那你就应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综合《东方早报》西丰县委书记:
文章标题都有问题
“连标题都有问题。”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告诉记者,“西丰县委、县政府和赵俊萍的争议不是‘官商之争’,而是正义和邪恶之争。”
1月6日,记者获得西丰县县委、县政府向《法人》杂志社出示的一份声明,西丰方面在声明中列举了他们对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存在的异议。其中,指称朱文中“拆迁”、“因言获罪”、“东北土特产交易中心建设”等存在失实问题。 综合《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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