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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12-11”特大枪案侦破纪实
记者:刘西昆 王 进 来源:兰州晚报
血色夜晚
编者按
2006年12月11日晚,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陈义明夫妇、8岁孙子及保姆4人在家中被血腥杀害。案件震惊全国,也引起了中央及省市各级政府的重视,历经137个日日夜夜,这起惨案成功告破。近日,记者专程采访了相关办案民警,了解了此案侦破的曲折过程和幕后故事。
2006年12月11日晚8时30分,陈宣吃完晚饭后到父亲陈义明家———临夏市西郊新村31栋楼7单元401室,在楼下遇见家住301室的马奶奶。马奶奶告诉她,她父亲家漏水了,可能是厨房水龙头没有关好,可是敲门却怎么也敲不开。陈宣疑惑不解:这个时候家里人是不会出门的。她连忙上楼掏出钥匙打开了房门,只见厨房水龙头的水顺着一条皮管子流到地上的水桶内,而水桶的水已满并溢出,流了一地。让陈宣大吃一惊的是,其父陈义明躺在客厅的地上,鲜血像流淌的水。她大声求救:“快打120、110……”
临夏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马仲山和政委郭亚林等领导与刑侦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随后临夏州公安局刑侦技术人员也迅速赶到。初步的勘查证实401室有4人死亡,而且发现了枪弹痕迹。远在永靖县的临夏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郭鹤立听到汇报后,深感案情重大,立即指派州公安局副局长郑学军迅速带领刑侦人员对调查和追捕工作迅速作出部署。同时立即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厅主管刑侦工作的李宗锋副厅长电话报告。李宗锋副厅长被半夜响起的电话叫醒,听到多人死亡的命案,他立刻命令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和科技处派出刑侦技术专家奔赴临夏。
是夜,大雪纷飞,气温骤降。12日凌晨1时许,省、州、市三级近二十余名技术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勘查。死者陈义明,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刑二庭庭长;死者马沙米,陈义明之妻;死者陈元辉,陈义明之孙;死者杨热米,陈义明家保姆。
鉴于案情重大,省公安厅立即协商公安部,邀请由全国首席刑侦专家乌国庆带队的刑侦专家组赶赴临夏,帮助开展现场勘查和案情分析。作为国家级专家,乌国庆经验非常丰富,勘查完现场,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该案是一起有预谋、有计划的特大持枪入室抢劫杀人案件,作案人数应在3人或3人以上,了解或熟悉被害人及其家庭情况、家庭住址,直接或间接了解被害人的经济状况。而且,凶手长期持有或能够在作案时间内持有两支自制“六四”手枪和1支自制小口径手枪。而从现场遗留的足迹和其他细节断定,作案成员中有一人年龄应在30岁—35岁之间,身高在1.74米左右,而且作案成员中有人曾被打击处理或者有作案历史。
针对专家提出的几点意见,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宗锋指示,除了继续做好中心现场的勘查工作,还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访问工作,对西郊新村31栋楼70户住户及周边住户和附近商铺,逐门逐户进行调查。
根据几天对现场的反复勘查和公安部、省厅刑侦专家的综合分析刻画,12月13日,省公安厅向临夏州下达督办案件通知,成立了由公安部专家组、省公安厅督导组、临夏州公安机关专案领导小组组成的专案指挥部。同时,向临夏市出租车驾驶员发布通告,公开悬赏5万元寻找破案线索。12月18日,公安部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
案情牵动了各级领导。12月13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的周永康作出批示,要求省公安厅组织力量,从速侦破此案;省委书记陆浩、省长徐守盛也作出了及时破案的批示。公安部、省公安厅、临夏州主要领导也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尽快侦破此案。
枪声惊梦
核心提示
谁会是此案的凶手?他们现在又身藏何处?
办案民警展开了大规模的侦查摸排工作,动用警力达到1400余人(次)。临夏州开展了“天网”二号行动,收缴了大量非法枪支弹药,但却没有一支枪、一发子弹与“12-11”案件现场所用及遗留的弹壳相似。但2007年3月3日凌晨,兰州兰新市场的一声枪响,却让案件侦破工作出现了重大转机……
A 临夏寻踪无线索
陈义明曾在东乡工作十几年,在外围调查中,专案组民警了解到案发前几天曾有3个东乡人来找过陈义明,这与专家分析的作案人数接近。东乡县成了案件侦破工作的第二战场,专案组民警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在东乡县开始了长达几个月的摸排工作,跑遍了东乡县25个乡镇的村庄,整理的材料有一尺多高。
陈义明在法院工作,和监狱牵扯比较多,为此,专案组对州法院刑二庭近5年来所办理的所有案件和陈义明生前亲手经办的案件全面展开了调查,重点是2001年至2006年从临夏监狱刑满释放的人员,从中寻找可疑线索。
陈义明家庭人员较多,社会关系复杂,办案民警对陈义明在临夏市及东乡县的所有社会关系进行了走访调查。
此次专案侦查摸排工作,动用警力达到1400余人(次)。为了能及时打破僵局,更加广泛地寻找有价值的线索,州公安局专案领导小组决定以查枪源为突破口,在全州开展“天网”二号行动。12月22日,全州各级公安机关统一行动,过筛子一般清理了各处涉枪犯罪的角落。虽然通过“天网”二号行动及时破获了一批刑事案件,收缴了大量非法枪支弹药,但经过认真比对,却没有一支枪、一发子弹与“12-11”案件现场所用及遗留的弹壳相似。
B 一声枪响拨迷雾
正当“12-11”案件侦破陷入低谷的时候,2007年3月3日凌晨,兰州市兰新市场一声枪响,使案件侦破陡然出现了转机。这天清晨6时30分左右,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孟好宏接到兰州市公安局的报告:凌晨2时许,兰新市场发生一起盗窃案件,嫌疑人被保卫人员围捕时一人开枪自杀。有多年刑侦工作经验的孟好宏一听有枪,便意识到这绝非一般的盗窃案件,立即打了一辆出租车赶到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刑事技术室,检查缴获的枪支子弹以及嫌疑人的遗留物。
被缴的枪支是仿六四式手枪,让孟好宏兴奋的是,从截获的27枚子弹中,发现了批号为95-11的子弹,这种子弹与临夏“12-11”案件所使用的完全一致。从自杀的嫌疑人孟繁军遗留的租房合同上得知,他和另一名男子王海龙住在天水市北道区三角地某号。孟好宏预感到孟繁军与“12-11”案件很可能有牵扯,于是立即将此情况报告给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宗锋。
盗窃犯罪嫌疑人开枪自杀,说明该人身负重案,而且很有可能与“12-11”案件有联系。李宗锋立即安排对枪支进行刑事技术鉴定,同时,对孟繁军在天水的租住处进行布控。
C 再查发现新线索
与此同时,一直在临夏的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暴力案件侦查科科长杜孜学与负责综合处理信息的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贾春林又调出了前期摸排上来的线索。其中12月15日一位法院工作人员反映的情况引起了他们的重视。案发后的某一天,这名工作人员在乘出租车时,司机声称,案发当晚7时20分许,他在陈义明家附近载过3名男子。但此线索因3名男子的乘车时间与专家们的分析有出入,这一线索一直被搁置。3人乘车与分析的作案人数一致,地点在陈义明家附近,离案发现场最近,时间虽有出入,但如果把案发时间确定在7时20分之前,这条线索就不能忽略。
2007年3月14日,杜孜学、贾春林将情况向专案领导小组副组长、临夏州公安局副局长高永宏进行了汇报。随后又几经周折,找到了出租车司机,确定12月11日晚7时20分许,这名司机在开车经过邓家桥附近时,有3名操普通话的男子上了他的车,神色慌张,只说要去和政县。
3月17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杜孜学、贾春林和4名民警赶到牛津河收费站,从监控录像上了解案发当晚7时34分确实有出租车经过该站,8时23分又从该站返回了临夏,从而印证了出租车司机反映的情况属实。
为了证实这条线索和“12-11”案件有直接关系,从而推算出疑犯作案逃离现场的时间,3月17日清晨,杜孜学又与高永宏、贾春林和3名民警来到陈义明家做了侦查实验。他们从陈义明家通过快速、正常速度、小跑三种情况下楼来到上述3人乘坐出租车的地点,看所花费的时间,然后乘车出发到牛津河收费站用了多少分钟,从牛津河收费站到蒿支沟又需要多少分钟,依此类推,经过五六次实验,最终推断出嫌疑人作案离开现场的时间为7时15分左右。出租车司机所拉3名男子的嫌疑逐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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